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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被带走调查后,这个常见的想法代价很大

2026-05-24

在看守所的当事人,往往看不到自己的案卷。但作为他的辩护律师,我们看到的,通常是一本厚厚的、几乎每一页都指向他有罪的材料。很多家属和当事人都会困惑:不是说要客观公正吗?为什么里面几乎没有一点对我们有利的东西?说实话,这种想法的根源,在于一个非常普遍、但代价极大的误解。

为什么说,不能把希望完全寄托在调查机关?

很多人,尤其是一些奉公守法的朋友,在被刑事立案调查时,内心深处还抱有一种侥幸心理。他们会想:“我没做过,他们肯定会查清楚的,查清楚了就会放我走。”这种对公权力的朴素信任值得尊重,但在刑事程序中,这种想法往往会把当事人自己推向危险的境地。

我们需要厘清一个基本角色定位:调查机关的职责,是查证犯罪、指控犯罪。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他们更像是来你家里寻找问题的“审计员”,而不是帮你证明一切正常的“公证员”。他们的工作目标,是收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构建一个完整的指控链条。因此,在案卷里看到的大部分证据都不利于当事人,这是他们工作属性所决定的,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必然结果。

那份“完美”的笔录,可能正在成为定罪的关键

这就引出了另一个更危险的环节——讯问笔录。当事人被带走后,面对陌生的环境和巨大的心理压力,记忆出现混乱、细节记不清楚,是非常正常的情况。而此时,如果没有律师在场提供指导,很多人会在办案人员的反复追问下,为了尽快结束煎熬,做出不真实或不准确的陈述。

我记得我们团队前几年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王先生因为一个经济纠纷被刑事拘留。最初他没有请律师,独自面对讯问。办案人员拿着他同事的证言问他:“你看,别人都说你做了,你能没做吗?”王先生当时高度紧张,对自己的一些行为细节已经完全回忆不起来,在对方的描述和引导下,只能含糊地应承,甚至复述了对方提供的一些“事实”。这些内容,最终形成了一份对他极为不利的口供。

幸好我们接手此案后,立刻意识到这份笔录存在重大问题。我们一方面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指出笔录内容与其他客观证据的矛盾之处;另一方面,我们通过调取关键的监控录像,并依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最终才让检察机关没有采信那份笔录。否则,仅凭他当时主观的陈述,这个罪名可能真的会被强加给他。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在最初的“黄金时间”里,因为一些错误的认知,错过了争取有利结果的最佳时机。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这种情况,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在当前阶段,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在刑事程序中,沉默和开口都需要智慧。当事人当然应当配合调查,但配合不等于无原则地迎合。在面对压力和引导性提问时,如何守住事实的底线,如何准确地表达,是一项至关重要的能力。而律师的作用,就是在那个充满迷雾和压力的空间里,帮你厘清思路,告诉你脚下的路应该怎么走,确保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基于事实,而不是源于恐惧。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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