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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你以为的“非法经营”,可能只是行政违规

2026-05-24

一个加油站的无罪判决,点破了关键

在我的执业经历中,“非法经营罪”是企业家们最常感到焦虑的罪名之一。很多人觉得,这个罪名像一个巨大的口袋,什么都能往里装,导致做生意时常常战战兢兢。其实,这个罪名的适用,有一个经常被忽略,却至关重要的前提——必须“违反国家规定”

我分享一个经典的再审案例。一位当事人经营着一家加油站,各种证照齐全,比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唯独缺少一份成品油经营许可。一审法院据此认定他构成非法经营罪,判了实刑。家属当时觉得天都塌了。但案件进入再审后,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不是减刑或者缓刑,而是直接改判无罪。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反转?再审法院给出的理由非常关键:当事人违反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只是商务部出台的部门规章,它的法律层级,并没有达到刑法所要求的“国家规定”的高度。仅仅违反一个部门规章,还够不上刑事犯罪。

到底什么才是刑法上的“国家规定”?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在这里就卡住了,他们会问:“叶律师,商务部难道不是国家机关吗?它发的文件怎么就不是国家规定了?”这个问题问得很好,也恰恰是很多案件辩护的突破口。

我们的《刑法》第九十六条对“国家规定”有非常明确的定义。简单来说,在刑事案件中,能被称为“国家规定”的,只有两个层级的文件: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

  2.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3. 看明白了吗?只有“全国人大”和“国务院”这两个最高层级机关出台的文件,才算是刑法意义上的“国家规定”。除此之外,各个部委(比如商务部、央行)下发的文件,以及各个省市自己出台的地方法规,都不能作为认定非法经营罪的“国家规定”。最高法院也曾专门发文强调过这一点,就是为了防止这个罪名在实践中被滥用。

    所以,回到那个加油站的案子,当事人虽然违反了商务部的规章,但这最多属于行政违规,应该由行政部门进行处罚,比如罚款、停业整顿,但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违规”和“犯罪”之间的一道红线。

守住这条线,是规避刑事风险的根本

这个逻辑不仅适用于传统行业,在一些新兴领域同样重要。比如前几年很火的虚拟货币交易,很多人因为从事相关业务被调查。但我们看下来,目前国家层面对于虚拟货币的限制,主要来自于央行联合其他几个部委发布的风险提示和公告。

说到底,这些都属于“多部门联合发文”,在法律层级上,依然没有达到国务院行政法规的高度。因此,如果仅仅因为这个就直接定性为非法经营,从法律原则上讲,是值得商榷的。

我说这些,不是在鼓励大家去钻法律的空子。恰恰相反,我是希望每一位正在努力经营的企业家朋友,都能清楚地知道法律的边界在哪里。一面是普通的行政违规,可能会让你损失一笔钱;另一面却是严厉的刑事处罚,可能会让你失去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自由。这两者之间的区别,至关重要。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对自己公司的某些经营行为是否触碰红线感到困惑,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哪些是行政风险,哪些可能涉及刑事风险。

法律,从来不是生硬的条文,而是我们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底气。尤其是在复杂的商业活动中,守住入罪的法定前提,才是规避刑事风险最根本的方式。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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