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在杭州本地一个法院参加了一场认罪认罚案件的庭审。整个过程,从开庭到结束,加起来也就二十多分钟。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和出示证据,三言两语就概括完了。法官问被告人有什么意见,他摇摇头。整个过程快得让人有些恍惚。
庭审结束后,一位从外省连夜坐火车赶来的家属在门口等我,他显得很焦虑,拉着我的胳膊问:“叶律师,这个事到底是怎么定的?我听了半天,还是没弄明白。”说实话,那一刻,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用几句话向他解释清楚这背后的一切。
我并不反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它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也让真正悔罪的当事人能早点从复杂的程序中解脱出来。但在一些实践中,它有时会变成一种近似“流水线”的作业。让我感到不安的是,有些庭审中,出庭的公ikutip公诉人甚至不是具体办案的那一位。真正阅卷、和律师沟通量刑的人没有来,如果庭审上出现了新情况,出庭的公诉人只能回答“不清楚,庭后需要核实”。这种场面,无疑会加剧当事人和家属内心的不安。
认罪认罚的核心,是控辩双方就量刑进行协商。但这个“协商”的过程,有时会变得很微妙。
我想起几年前办过的一个案子。最初,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是三年有期徒刑。经过我们团队对案卷证据的反复推敲,找出了几个影响量刑的关键情节,和检察官进行了几轮沟通。最终,量刑建议降到了一年十个月。判决下来后,当事人问了我两个问题,至今印象深刻。
他问:“叶律师,他们一开始是不是故意报高了?”我无法给他一个确切的答案。他又问:“那是不是还有往下谈的空间?”这个问题,我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协商本身没有错,但这个过程绝不能给人一种像在菜市场讨价还价的感觉。这不仅关系到最终结果的公正性,更关系到当事人对整个司法程序的信任。
在认罪认罚的案件中,我最担心的,其实还不是量刑的博弈,而是证据问题。很多时候,一旦当事人点了头,表示认罪,案卷里那些原本值得推敲的证据瑕疵,似乎就变得不再重要了。
比如,讯问笔录的制作时间不连贯,扣押物品的手续不规范,或者一些关键事实没有做到全面核实。在普通的刑事案件里,这些都可能是我们辩护的突破口。但在认罪认罚的背景下,只要当事人自己承认了,这些程序上的、证据上的小瑕疵,就很容易被选择性地忽略掉。
长此以往,我担心的是一种风气。办案人员可能会慢慢习惯这种“差不多就行”的思维,渐渐忘记了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本该是何等严格。作为一名执业十八年的刑事律师,我最怕的不是案子有多复杂,而是一种慢慢滋长、习以为常的敷衍。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认罪认罚的程序虽然简化了,但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未来。如果你现在正面临类似的选择,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认罪认罚,应当是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基础上的真实认罪。每一个身处困境的当事人,都应该被认真对待;每一份盖着法徽的判决,都应该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这并非一句空话,而是在这个行业里干了这么多年,内心始终无法逾越的一条底线。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