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团队在整理近期的卷宗材料时,我注意到一份笔录上的细节。当事人在境外因涉嫌某些行业被调查,人还未归案,但在国内的家属却突然接到了办案机关的传唤。这位家属坐在我对面时显得非常疲惫,她反复问我,自己只是日常收受了配偶转回来的生活费,怎么就面临被指控犯罪的风险。这种对自身处境的认知错位,往往是这类案件中最容易失控的一环。
很多家属面临的第一个困惑是:我没有去过境外,也没有参与任何业务,仅仅是把家人汇回来的钱存在卡里,这怎么会涉嫌犯罪?
从法律规则的底层逻辑来看,这里面隐藏着一个极具杀伤力的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这类案件中,当事人往往在境外停留了数年之久。在此期间,他们的大部分收入都会通过各种隐蔽渠道汇回国内,交由家属保管、购房或日常消费。当事发后,如果涉案当事人依然身处境外未能归案,或者到案后因为种种顾虑选择保持沉默,办案机关在无法直接从当事人处获取有效事实线索时,通常就会转变思路。
此时,家属的银行流水和资金流向就成了最直接的突破口。办案机关会顺藤摸瓜,核查这些庞大资金的最终去向。一旦前置资金被认定为涉案款项,而家属又存在频繁转移、取现或提供多个资金账户的行为,就极有可能被视作在为犯罪分子“洗白”资金,从而牵涉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并不是针对个人的苛求,而是此类案件侦查的常规切入点。
了解了上述的办案逻辑,有些家属可能会感到绝望:难道只要收了钱,就一定构成犯罪吗?并非如此。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我们和检察机关在探讨案情时,常常会聚焦于一个核心的争议点:家属主观上是否确切“明知”这是犯罪所得。这也是区分无心之失与构成刑事犯罪的关键分水岭。有些家属在面对突如其来的讯问时,内心极度慌乱,为了急于摆脱干系,往往会给出非常模糊或揣测性的口供。比如向办案人员表示“我知道他在外面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或者“我猜他是在搞诈骗”。这种含糊且带有推断性质的表述,在审查起诉阶段是极其危险的。
事实上,从构成要件来看,知道家人在从事“非法活动”和明知其在从事“刑事犯罪”,在法律评价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层级。假设家属仅仅以为对方在境外是靠个人赌博赢来的钱,或者从事的是某种不合规但并不构成国内刑事犯罪的边缘行业。若现有证据证明家属的主观认知仅仅停留在这一层面,往往很难认定其具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清晰故意。因此,当家属面对传唤去作证时,笔录上的每一个字如何客观、准确地记录真实的认知状态,将直接动摇或夯实定罪的基础。
从第一个资金流向的问题,到刚才分析的主观认知,我们可以看清一个事实:家属在这类案件中面临的最大危机,往往不是客观上代管了多少钱,而是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面对强大的压力,做出了与客观事实不符的错误陈述。
当家里的主心骨已经在境外失去联系或被羁押,家属如果再因为应对失当而深陷囹圄,整个家庭的防线就会彻底崩塌。我们遇到过太多因为一两句未能澄清的笔录,导致案件后续陷入极度被动的遗憾情况。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从初次传唤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最终走向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错过了。如果你或者你的家属现在正面临类似的调查传唤,还不确定该如何客观陈述,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需要理清的重点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