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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那份你以为能“免责”的协议,可能正是定罪的关键证据

2026-05-23

“在试用期间,员工发生工伤,公司概不负责。”

在一些劳动合同里,你可能会看到这样一行字。很多刚参加工作的朋友会很困惑,甚至会默认它的效力。但从法律上讲,这份约定是无效的。因为它试图通过一纸协议,排除掉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这种试图用“私下约定”来对抗法律规则的想法,不仅仅出现在劳动纠纷里。在我执业十八年的刑事辩护工作中,见过太多类似的思维方式,而它们带来的后果,要严重得多。

误区一:白纸黑字的“合作协议”,就能把非法生意洗白?

我接触过不少做生意的朋友,尤其是一些业务模式走在灰色地带的,总想着拟一份“天衣无缝”的合同来规避法律风险。比如,明明做的是需要特定许可才能经营的业务,为了规避监管,就签一份所谓的“技术咨询合同”或者“市场推广协议”,试图把交易的本质掩盖起来。

这种操作,在平时可能相安无事。可一旦进入刑事调查的视野,办案机关首先要做的,就是“穿透式审查”。他们会透过合同的表面文字,去深究资金的真实流向、服务的实际内容、双方真正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时候,那份精心设计的“合作协议”,非但不能成为当事人的“护身符”,反而会成为证明他主观上“明知”自己在从事违法行为的铁证。

几年前我办过一个非法经营罪的案子,当事人王总就是这么想的。他一直认为,只要有合同在,就能证明这是正常的商业合作。但在法庭上,这些协议恰恰成了公诉方指控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关键书证。说到底,法律评价一个行为,看的是它的实质,而不是它穿了什么样的外衣。

误区二:给了赔偿签了“谅解书”,刑事案件就能“私了”?

如果说前一种误区是想把“黑”的说成“白”的,那后一种则是以为“钱”能解决一切刑事问题。

“叶律师,我们愿意赔钱,多赔点都行,能不能让对方签个协议,保证去公安撤案?”这是案发后,家属最常问我的问题之一。这种心情我完全理解,家属总想用最直接的方式把人“捞出来”。但这里的逻辑需要厘清。

首先,大部分刑事案件的启动,是国家公权力的体现,而不是由被害人个人意志决定的。被害人签一份“不再追究”的协议,并不能直接终止刑事诉讼程序。其次,我们通常说的“赔偿谅解”,它真正的作用是什么?它是在向司法机关表明当事人的悔罪态度,并且已经尽力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降低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一份真诚的谅解书,是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或者缓刑的重要加分项,但它不是“免罪金牌”。它就像你在参加一场关键考试时,认真完成了一道附加题。这道题的分数,可能会让你从不及格到及格,但它不能让你免于参加这场考试本身。

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环环相扣,专业且复杂。很多时候,当事人或家属凭着朴素的“常识”去做的决定,比如急着去“私了”,或者相信某份协议能万事大吉,反而可能错过了真正有效的辩护时机,甚至让情况变得更糟。

如果你正为此困惑,不确定手上的这份“协议”到底意味着什么,可以找专业的刑事律师聊一聊。先把情况理清楚,再决定下一步怎么走,比盲目行动要稳妥得多。

法律的世界里,白纸黑字的分量,取决于它是否站在了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任何试图绕开、甚至对抗法律的“小聪明”,最终都可能变成束缚自己的绳索。身处困境时,理解规则、尊重规则,并在此基础上寻找对自身最有利的路径,才是真正的智慧。这比寄希望于一张未必有效的纸,要可靠得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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