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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涉嫌徇私枉法,争取不起诉或免予刑罚还有机会吗

2026-05-23

很多公职人员在面临刑事指控时,最担心的往往不是自由,而是那份视若生命的公职身份。依据相关规定,公职人员一旦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缓刑),面临的直接后果就是开除公职。因此,对于身陷这类案件的当事人来说,不起诉定罪免罚,几乎成了保留职业生涯的最后一道防线。

从罪轻辩护到定罪免罚,核心门槛在哪里

很多当事人家属问我,这类案子能不能直接争取无罪?说实话,每一份不起诉决定书或定罪免罚的判决背后,都是极其严谨的法律逻辑。我们团队在办理相关案件时,首要的工作就是评估法律底线。如果案件造成了极度恶劣的社会影响,例如导致严重的后果,那么争取不起诉的难度会呈几何倍数增加。反之,如果能证明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那么法律确实预留了从宽处理的空间。

在这类案件中,除了法律构成要件的辩析,自首与立功是两个绕不开的关键点。特别是自首,它不仅是法定从轻情节,更是降档量刑的重要基石。我常提醒当事人,不要因为恐惧而错过主动投案的时间窗口,有时候,一个主动的姿态,往往是改变后续程序走向的起点。

专业辩护的价值,在于从证据中寻找突破口

前些年,我曾代理过一位民警杨某的案件。当时杨某在配合检查某场所时,因一时糊涂收受了好处费,事后不仅面临监察调查,还因关联人员被抓而陷入了被动。当时家属找到我时,已经非常绝望。

我介入案件后,并没有盲目劝他全盘认罪,而是重新梳理了整个证据链。我们发现,杨某在收受钱款前,已进行了详尽检查,彼时场所内并未发现任何实质性违法证据。徇私枉法罪的核心在于伪造、隐匿或毁灭证据,如果前提证据根本不存在,那么指控的基础自然动摇。此外,杨某事后向领导如实汇报了检查过程,并未构成包庇的完全闭环。

在庭审中,我们结合杨某主动投案、退缴违法所得的情节,坚持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关于情节轻微的观点,判决杨某犯徇私枉法罪,但免于刑事处罚,成功保住了他的公职。这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刑事辩护绝不是简单的求情,而是要在证据的缝隙中,帮当事人找出那条合理的法律出路。

刑事案件的每一个节点,都关乎未来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或家人现在正处于这个阶段,感到迷茫或无助,这很正常。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弄清楚法律边界在哪里,这正是我们律师存在的价值。先理清思路,看清当前最关键的应对方向,才是当下最重要的事情。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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