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家属找到我时,都会问一个很纠结的问题:“叶律师,都说认罪认罚能从宽,我们到底是早点认好,还是再等等看?”这种焦虑我完全理解。看到法律规定里,侦查阶段认罪能减的刑罚比例最高,家属生怕错过“黄金期”;但又担心万一案子证据不足,过早认罪等于把自己绑死了,再想“翻盘”就难了。
这种顾虑,有道理,但也不全对。认罪认罚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选择题,而是一个时机选择题。在我执业的十八年里,见过太多因为时机没选对,导致结果天差地别的案子。今天,我就把这个问题一次性说清楚。
我们先说最简单的情况。如果一个案子,基本事实非常清楚,证据也比较扎实,并且本身情节不严重,那我通常会建议当事人尽早认罪认罚。这就像一个小的感冒,早点吃药,很快就能好,没必要拖成大病。
比如,一些酒精含量不算特别高的醉驾案件,没有造成事故,也没有其他从重情节,尽早认罪认罚,态度良好,有时甚至在公安机关阶段就能争取到比较理想的处理结果。再比如一些涉案金额不算巨大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如果当事人是从犯、偶犯,没有前科,那么在侦查阶段就积极配合,退赃退赔,获得取保候审乃至后续不起诉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
对于这类案件,犹豫和观望的价值不大,反而可能错失了办案机关建立“良好初印象”的机会。
大部分刑事案件,其实都属于这一类。当事人自己身在其中,往往说不清楚哪些对自己有利,哪些不利。家属在外面干着急,得到的信息也都是碎片化的。这种时候,最忌讳的就是被办案人员几句话一问,就慌了神,把所有事情都认了。
我一直跟当事人家属强调,刑事辩护律师的一个核心价值,就是阅卷。只有在检察院阶段,律师才能看到案件的全部卷宗证据。这个时候,一份完整的证据链条在我们面前铺开,哪里是断点,哪里有矛盾,哪个证据的证明力不足,一目了然。
有了这个全局视野,我们才能和检察官去“谈条件”,去沟通量刑建议。如果公安机关的某些指控证据不足,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提出来。这时候再决定认罪认罚,是建立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上的,心里有底,争取到的结果也往往更实在。
还有一类案件,案情本身就非常模糊,或者指控的关键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建议是,在所有证据被充分质证之前,绝不轻易认罪。
很多人有个误区,以为拖到法院审判阶段再认罪,从宽幅度肯定最小。从法律规定上看是这样,但在司法实践中,情况要复杂得多。有时候,在法庭上认罪,获得的从宽幅度甚至可能比在检察院阶段更大。为什么?因为通过前期不认罪的辩护,律师可能已经帮你“打掉”了几个不实的指控,或者排除了几份对你不利的关键证据。
前几年我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王先生被指控三次强奸,检察院的起诉意见是其中两次既遂、一次未遂。接手后我发现,虽然有被害人陈述,但卷宗里既没有DNA鉴定,也没有关键的现场勘查笔录来证实“既遂”这个关键情节。于是,我给王先生制定的策略就是,庭审前坚决不认罪,辩护方向就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强奸既遂。
在法庭上,经过几轮交锋,我的辩护意见最终被法官所采纳。这个时候,法官对被告人说,如果现在认罪,可以在这个基础上给予一个大幅度的从宽处理。最终,王先生被判处的刑期,远比当初检察院阶段认罪可能获得的结果要轻得多。这个案子就很好地说明了,在某些案件里,前期的“坚持不认”,恰恰是为了给后期的“有效认罪”创造空间和筹码。
认罪认罚的时机选择,就像在棋局中落子,一步错,后面可能步步被动。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问题,而是基于对案情、证据和程序的综合判断。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说到底,法律给了当事人一个选择从宽的机会,但怎么用好这个机会,考验的是专业的判断和策略。很多时候,当事人需要的不是一个简单的答案,而是需要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帮他分析清楚局面,看清自己手中有哪些牌可以打。只有看清了全局,才能做出那个不让自己后悔的选择。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