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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编个理由借钱,就一定是诈骗罪吗?

2026-05-23

“虚构理由”不等于“非法占有”

这几年,因为大环境的影响,很多做生意的朋友都遇到了资金周转的难题。我注意到,一个越来越明显的现象是,不少民间借贷纠纷,最后从民事法庭走到了看守所门口。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想不通:我只是借钱暂时还不上,怎么就成了诈骗犯?尤其是一些在借款时编造了理由的情况,更容易被扣上“诈骗”的帽子。

法律上,诈骗罪的核心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对方产生错误认识,从而骗取财物。从字面上看,编个理由借钱,确实符合“虚构事实”。但这只是第一层。刑事案件看得更深,它要探究的是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简单来说,就是你借钱的时候,心里到底有没有打算将来要还。这个“目的”很抽象,看不见摸不着,但在我们办案实践中,通常会从三个更具体的角度去进行综合判断。

如何判断“还不还”?一看能力,二看意愿

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真心想还钱,不能只听他怎么说,关键要看两样东西:还款的能力和还款的意愿。

先说还款能力。前段时间有位朋友来咨询,他因为急用钱,就以父母生病住院为由向朋友借了一笔款。实际上,这笔钱被他投入到了自己的公司,用来支付供应商的货款。后来公司经营不善,钱还不上了,朋友就报了案。出借人认为,当初是出于“救急”才借钱,现在发现用途是假的,钱也要不回,这就是诈骗。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简单地画等号。我们会去深入了解这位朋友公司的实际情况,比如,公司名下有没有厂房、设备这些固定资产?有没有正在履行的合同或者应收账款?如果他只是暂时资金链断裂,但公司整体还有相当的资产价值,那我们就不能轻易认定他“没有还款能力”。他编造理由,可能只是觉得这样更容易借到钱,但这不代表他从一开始就想赖账。

再说还款意愿。这更是要看实际行动。比如,借钱之后,你有没有和对方保持联系?有没有主动说明过自己的困境?有没有哪怕先支付一部分利息来表达诚意?我之前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虽然本金还不上了,但他保留了所有和出借人的微信沟通记录,记录里他多次提到“下一批货款回来就马上还你钱”,并且在这期间,他一直在努力经营,没有跑路,也没有挥霍。这些行为,都成了证明他有强烈还款意愿的有力证据。

刑事的归刑事,民事的归民事:刑法应是最后的防线

还有一个在刑事辩护中非常重要,但常被忽略的思维,就是要考虑对方是不是还有其他的民事救济途径。

这句话听起来有点绕,我打个比方。法律体系就像一个工具箱,有锤子、有扳手。民事诉讼,就像是扳手,可以用来拧开螺丝,解决大部分纠纷。而刑法,就像一把大锤,威力巨大,是用来砸开最坚硬的顽石的,不能随便乱用。这就是所谓的“刑法谦抑性”,意思是,能用民事手段解决的问题,就尽量不要动用刑事手段。

回到借贷纠纷上来。如果出借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去法院起诉,查封借款人名下的房产、汽车,冻结他的银行账户,那么他的债权是有可能通过这些途径得到保障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仅仅因为借款人暂时还不上钱,就轻易动用刑事力量,把他关进看守所,这实际上是用最严厉的手段去处理一个本可以通过民事程序解决的问题。这不仅不符合刑法的精神,也可能导致民事债务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变得模糊。

经济生活是复杂的,尤其是在当前这个时期,很多人都会遇到财务上的困难。如果因为虚构理由借款而被指控诈骗,不要立刻慌张,更不要轻易放弃。它不一定就构成了犯罪,这其中往往存在着巨大的辩护空间。关键在于,要深入研究背后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救济途径,把完整的事实和证据呈现出来。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这样的困境,不确定眼下的情况到底属于哪一种,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应该做什么,最不应该做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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