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属来找我,最常问的一个问题就是:“叶律师,这个案子能不能争取不起诉?”这是一个承载了整个家庭希望的问题。但在回答之前,我通常会先解释一个很多人不了解的现实:我们争取不起诉,很多时候,实际上是在劝说一位检察官,为我们的当事人冒一次职业风险。
这句话听起来有点重,但事实就是如此。一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院,检察官提审后,大致有几个方向。如果证据确凿、情节严重,那就会进入公诉程序,移送法院审判。如果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法律上给了检察官裁量权,可以起诉,也可以不起诉。但为了稳妥,大多数情况还是会选择起诉,交由法院来做一个轻判或缓刑。而最复杂的是第三种,证据存在一些瑕疵。这种情况下,检察官心里也清楚,案子到了法院,可能会因为证据问题被判无罪。但如果当事人能主动认罪认罚,检察官也可能愿意给一个不起诉的结果,作为一种“交换”。
可即便如此,检察官为什么还是常常“不情愿”做出不起诉决定呢?因为这个决定背后,是一套极其复杂的内部流程。它需要层层上报,提交领导审批,甚至要上检委会讨论,最后还可能有听证会。最关键的是,检察官要为这个决定承担终身责任。不起诉的案件会被定期评查,一旦评查下来认为当初的决定有问题,这份责任就会一直跟着他。这才是我们辩护工作中最需要理解和攻克的难点。
我前年经办过一个故意伤害致轻伤一级的案子,这个案子从开始到拿到不起诉决定书,花了一年多的时间。说实话,每一步都走得不容易。我把这个过程拆解开,你能更清楚地看到,一份不起诉决定书背后,到底需要做多少工作。
第一步,也是最基础的一步,是拿到谅解书。这个案子里,为了获得对方的谅解,当事人的父亲、母亲、朋友、老乡,几个人轮番上阵,从情理法的角度去沟通、谈判,最终赔偿了对方几万元,才拿到了这份至关重要的谅解书。没有它,后面的一切都无从谈起。
第二步,是法律层面的交锋。我们和检察官进行了非常深入的沟通,核心焦点在于,当事人的行为到底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这两者在主观恶性上差别很大。通过细致的论证,我们成功说服检察官,本案更符合间接故意的特征,这就为不起诉打下了一个法理基础。此外,我们也提出对方同样存在一定过错,以及当事人虽未主动去公安机关,但其行为最终被认定为自首情节等多个辩护观点,都得到了检察官的认可。
第三步,是“人情”的助力,但要用对地方。在整个过程中,我们还提供了一个情况:当事人的妻子又怀孕了。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家庭困难。当时,检察官给出的最初量刑建议是六个月拘役,实刑。经过几轮争取,第二次的建议是五个月拘役,缓刑六个月。家属其实已经可以接受了,但我感觉,或许还有一丝机会。我陪着当事人那位大腹便便的妻子,直接去了检察院。她没有多说什么,就是在检察官面前,忍不住哭了。检察官看到这一幕,沉吟了许久,最后说:“我帮你申请一下,看看能不能通过吧。”最终,案子以不起诉告终。
这个案子并非孤例。几乎所有成功争取到不起诉的案件,都不是靠单一的理由,而是靠一个个有利因素的累加。从赔礼道歉、退赃退赔,到法律观点的交锋,再到当事人家庭的实际困难,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律师付出巨大的努力去沟通、去争取。
所以我常常跟我的团队讲,一个案子最终是缓刑还是不起诉,很多时候,律师的专业水平只是基础,更重要的是律师对待案件的态度。是把它当成一件按流程走、能给家属一个交代的普通案件,还是把它看作关乎一个人、一个家庭未来人生的重要事件,投入百分之百的精力去想办法、找出路。这两种态度,最终的结果可能会有天壤之别。
刑事案件的每一个程序节点,都是一个关口。争取不起诉,更像是一场需要细致布局的博弈,考验的不仅是法律功底,更是耐心和责任心。如果你也面临相似的困境,还不确定方向,可以先把案件的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看看还有哪些可以争取的空间。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