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在帮亲戚兄弟签担保合同时,都会拍拍对方肩膀说:"咱俩这关系,还计较这个?"顺手就在担保人一栏签下大名。可您知道吗?这一笔下去,可能签下的是半辈子的债。
记得去年有位做建材生意的王总来找我们咨询。他给好友的200万借款做担保,当时觉得"担保人"三个字清清楚楚。没想到好友生意失败跑路,法院判决下来,王总当场就懵了——他必须立即承担全部债务。
问题出在哪?就在合同里少写了"连带"这两个字。
我们知道,法律上的担保分为两种: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您只在合同上写"担保人",法律默认这是一般担保。这意味着,必须等到法院判决生效,并且债权人用尽一切办法都找不到借款人财产可供执行时,才能来找您这个担保人。
但如果是"连带担保人",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债权人可以直接跳过借款人,第一时间就来找您要求承担全部债务。就像王总那样,连缓冲期都没有。
设想这样一个场景:您借给朋友一笔钱,他找了担保人。到期后朋友迟迟不还,您是愿意先花半年时间起诉朋友,再花半年时间申请执行,等确定他确实没钱了再去找担保人?还是可以直接选择让更有偿还能力的担保人立即还款?
很多朋友会问:这样对担保人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其实,换个角度想,法律这样设计正是为了保障交易安全。在商事活动中,效率往往是第一位的。连带担保制度让债权人吃下定心丸,也促使担保人在签字前更加审慎地评估风险。
更关键的是,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法院判决时当然要严格依照合同约定。
上个月团队律师处理的一个案子就很说明问题。一位客户在担保合同上坚持要求注明"连带担保人",后来借款人真的还不上了,债权人直接起诉了他们两人。法院判决后,因为借款人名下确实没有财产,我的客户不得不先行垫付了全部欠款。
所以你看,担保不是签个字那么简单。在答应为他人担保前,务必要做好三点:第一,充分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第二,明确担保的范围和期限;第三,也是最容易忽略的一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连带担保人"五个字,少一个字都可能改变担保性质。
十八年来,我们见过太多因为一字之差而陷入困境的担保人。他们最初都以为只是帮个忙,最后却要用自己的房产、存款来为别人的债务买单。法律是严谨的,合同上的每个字都有它的分量。下次再有人请您做担保时,不妨先把合同拿给专业律师看看——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友情最好的保护。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