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刑事拘留通知书,常常是一个家庭慌乱的开始。当派出所的电话打来,告知家人因涉嫌犯罪被带走,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懵掉,然后是巨大的焦虑。在杭州执业的这十八年里,我见过太多这样的时刻。说实话,家属的慌乱和无措,我完全理解。但在这种关键时刻,方向比速度更重要。一旦走错了路,不仅帮不上忙,还可能让本有转机的事情变得棘手。
“叶律师,我们家是不是得找找人?”这是我接待家属时,听到频率最高的问题之一。很多人下意识地认为,遇到事了,得靠“关系”才能摆平。这可能是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惯性思维,但在刑事案件的流程里,这恰恰是最危险的一条路。
刑事案件有一套非常严格的程序规则,从拘留、逮捕到审查起诉,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监督机制。那些声称能“花钱捞人”的,绝大多数都是骗局。我见过有家属花了数十万,结果不仅人没出来,还错过了最宝贵的辩护时机,最后人财两空。在侦查阶段,法律规定家属是不能会见当事人的,唯一能进入看守所了解真实情况、提供法律帮助的,只有受委托的刑事律师。与其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关系”上,不如第一时间委托一位专业的刑辩律师,通过合法的途径,去了解最真实的案情,这才是真正有效的帮助。
从人被刑事拘留那天算起,到检察院最终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最长有37天。我们业内常把这称为“黄金救援期”。为什么说它“黄金”?因为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意味着当事人很可能要面临一个较长的羁押期,后续再申请取保候审,难度会大很多。
很多家属不理解这37天的紧迫性,觉得可以慢慢来,先观望一下。这就好比看病,错过了最佳治疗窗口。在这37天里,律师的核心工作是尽快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情,然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向办案机关和检察院提交专业的法律意见,全力争取不予批捕或者取保候审。我去年在滨江办的一个案子,当事人家属在第三天才找到我们,我们团队立刻安排会见、阅卷,最终在第二十多天的时候,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如果再晚一个星期,结果可能就完全不同。时间,在刑事案件里,真的不是可以随意挥霍的东西。
家属想为亲人做点事的心情,我特别能理解。但有些事,做错了比不做更糟糕。比如,有些家属会自作主张地去找案件的证人沟通,希望能“协调”一下;或者急匆匆地把所谓的“赃款”退掉,以为这样就能了事。这些行为在法律上都存在巨大的风险,很可能被认定为干扰司法、串供或毁灭证据,反而把事情搞得更复杂。
家属能做的、该做的事情,其实很具体。比如,可以去当事人被关押的看守所,按规定存一些生活费,送一些符合要求的衣物,比如没有金属件的纯棉衣物、全塑料的眼镜等,保障他在里面的基本生活。至于退赔、和解这类涉及案件核心事实的行为,什么时候做、怎么做、以谁的名义做,都非常有讲究,必须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力气要使在对的地方,否则就是帮倒忙。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在法律的框架内,沉着、理性地应对,才是给家人最坚实的支持。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