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位家属在咨询中提到,她丈夫被留置已经十天了,起因是一笔房产交易。她说自己到处找人打听,差点被骗,还被一个自称“有关系”的人开了100万的天价。这让我想起很多人第一次面对刑事案件时的状态——慌乱、恐惧、病急乱投医。说实话,这种心情我特别理解,但有些坑,踩进去代价太大了。
很多家属的第一反应是“找人”,这是本能,我能理解。但问题出在哪?出在很多人根本不知道,留置期间的案子,外面所谓的关系根本插不上手。监察委办案有非常严密的程序,不是谁打个招呼就能放人的。还有一个现实问题:留置阶段律师无法会见,所以家属这个时候最需要做的不是找关系,而是搞清楚事情本身到底有多严重。
像这位家属说的,房子总价170万,但周边类似房产只卖120到130万,那这多出来的几十万差价,就是办案人员关注的焦点。他们会追问:为什么明知价高还要买?买完之后有没有其他利益交换?这些问题,恰恰是家属能帮上忙的地方——去搜集同时段、同地段、同类型房产的真实成交记录,看看这笔交易到底有没有明显异常。
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觉得只要给了钱就是行贿。其实从法律上看,行贿罪的构成有一个关键要件——是否谋取了不正当利益。也就是说,如果这100万借款只是正常的经济往来,没有换取任何违规操作,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
回到这个案子,房产证写的是弟弟的名字,交易流程上看起来是正常的二手房买卖。当事人做工程生意,同时担任当地领导职务,这种情况下,办案人员会重点查他在任职期间,有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别人谋利,或者别人有没有给他输送利益。房产只是切入点,他们真正想查的,是背后有没有成体系的权钱交易。
但反过来看,如果这套房子确实值170万——只要你能拿出同类房产的成交记录证明市场价就这个水平——那“虚高部分”这个逻辑就不成立。纪委和监察委办案,最终靠的是证据,不是感觉。
说回那位家属的经历。她遇到的那个“能人”,一开口就要求100万,还保证40天内能把人取保出来。我问她怎么识别出对方是骗子的,她说:“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不对劲,后来听他说那些不着边际的话,更确定了。”这个警觉性,很多人都没有。
刑事案件家属是骗子最喜欢盯上的群体。他们利用你的焦虑开高价,编造根本不存在的“关系”。记住一个底线原则:在刑事案件中,任何要求预付大额现金、承诺短期内搞定结果的,基本可以判断为诈骗。如果你已经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判断下一步最需要做什么,避免在错误的方向上浪费精力和金钱。
留置期间的案子,家属能做的事其实比想象中多:梳理事实、搜集客观证据、保持冷静不随便处置财产、不跑关系不被骗。很多案子的转折点,恰恰来自家属在最混乱的时候,做对了几件看起来不起眼的事。而不是急病乱投医,把原本可以争取的空间,用弯路堵死。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