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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从诈骗罪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罪,关键转折在这里

2026-05-21

刑期从数年降至数月,关键不在运气

几个月前,我接手了一起看似典型的电信诈骗类案件。
当事人是一位做网络推广的项目经理,因为帮一家“推荐股票”的外包公司开展业务,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立案。涉案金额已达上百万元,这在诈骗罪案件中属于相当严重的级别,按照刑法规定,量刑起点一般就在三年以上,甚至可能更重。

但经过多轮沟通,我们最终说服检察机关,将案件定性调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期从原本可能的数年直降为七个月。这个案件过程非常典型,值得好好说说。

认知误区:外包业务不代表“独立无责”

很多人以为,只要签了合同、收了服务费,自己就只是外包方,与违法行为无关。
但在实务中,这种想法很危险。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正是针对这种“有人明知他人犯罪,还提供支持”的情形设立的。换句话说,合同关系不能自动消除主观故意的判断。办案人员会看得更细——是否知情、是否从行为中获益、是否对关键环节有控制力。

这位当事人确实没有直接诈骗,但他受上游公司指示,按照话术发展客户,向不特定公众推广所谓“荐股”业务。客观上,他提供了传播渠道,主观上虽有犹豫,但仍继续操作。这就触及了法律边界。

办案要点:改变定性,从“直接诈骗”到“帮助行为”

案件的转机,出现在与检察机关的第一次沟通。当时,侦查机关以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我们明确提出异议,提交了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与外包公司的合同、聊天记录、业务流程说明等。
这些材料证明,他并非与诈骗组织共谋,而是单纯履行代运营业务。我们随后向检察官提出补充侦查申请,强调其主观上缺乏共同犯罪意图。

两天后,检察机关通知暂停认罪认罚程序,启动补充侦查。最终,他们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将指控罪名改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当事人认罪认罚后,法院以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决,结果可以说是非常理想。

家属最容易忽略的一点:情绪问题也需要“辩护”

办案过程中,我印象最深的,并不是法律的博弈,而是当事人的焦虑。
他在看守所的那段时间,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总认为自己只是做了推广,不该承担刑责。其实,处于刑事程序里的普通人,心理压力往往超过常人想象。
我和同事多次前去会见,不只是汇报案件进展,也是在帮他稳住心态。只有情绪稳定,他才能理解我们的辩护方向,也才能配合诉讼策略。刑事辩护有时不仅是法律工作,更是心理疏导。

几点提醒:合同外包不等于免责,沟通及时才有余地

从法律角度看,这类案件最关键的判断标准在于是否“明知”他人犯罪。如果能通过证据证明自己确实缺乏这样的主观认知,案件定性就可能从诈骗转为帮助类罪名,量刑差距非常大。

但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区分必须依据充分证据完成,而这些证据往往存在于早期的业务往来和沟通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或家属没有在侦查阶段及时反映、保留线索,后续再想挽回就非常困难。

刑事案件里,第一步永远最关键

从拘留到审查起诉,程序看似漫长,实际时间并不宽裕。很多案件的成败,就在初次讯问、第一次检察沟通时已经决定了方向。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当事人或家属现在正处在这个阶段,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们一起看看有哪些点还可以努力。

结语

在刑事辩护的世界里,结果固然重要,但过程中的每一步判断更关键。案件的每一次转折,都不是侥幸,而是建立在对法律细节的深入把握之上。
理解法律边界,就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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