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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刑辩律师:被控行贿千万级别什么情况下能做无罪辩护

2026-05-21

看到一份案卷里夹着的几张泛黄的验资记录和工商档案,我沉思了很久。在很多人眼里,只要企业老板和公职人员之间有大额的资金往来,就必定是权钱交易。但这份不起眼的证据,往往能揭示出案件的另一种真相。

没有明确的不正当利益,就不构成行贿

很多当事人或者家属在看到起诉书时,往往会被上面千万级别的巨额数字吓到。比如在这类案子里,起诉书上经常笼统地写着当事人“先后多次”给予款项。这种模糊的表述,在法律实务中其实是一个非常值得警惕的信号。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行贿罪的成立,除了有给钱的客观行为,还必须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果指控中根本没有明确这笔钱到底对应了哪一项具体的、违规的利益,那这个指控的根基就是不稳的。有些当事人在里面被限制自由几十天,做了很多次笔录,但如果一直无法查实权钱交易的实质,从法律构成要件来看,这可能根本就不构成犯罪。看懂了这一点,辩护的方向才能真正清晰起来。

是合伙经商违规,还是权钱交易?

顺着刚才提到的问题往下看,如果不是行贿,那这笔资金往来究竟是什么性质?在这类案件中,如果辩护方向要指向无罪,关键就在于现有证据能否还原事实的本来面目。

当我们在一大堆繁杂的材料中,找到了对方真实的出资证明、底稿上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甚至完整的验资记录时,案件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这直接证明了双方实质上是一个合伙经商的民事关系。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这确实违反了相关纪律规定,应当受到处理,但这仅仅是违规经商的违纪行为,绝不等于刑事犯罪中的行贿受贿。从事实认定层面来看,若能证明双方是真实的商业投资与利润分配关系,就能彻底动摇行贿罪的定罪基础。

程序的红线与坚持的意义

除了实体上的证据,程序问题同样是很多家属容易忽略的盲区。在办案实务中,程序正义是实体公正的基础。如果在审查阶段,辩护律师依法提交了数十份调查申请,却迟迟得不到法定时间内的书面回复;或者办案机关在庭前会议的关键节点突然做补充变更起诉,且不给辩护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种强行推进程序的做法本身就存在严重瑕疵。面对这种情况,专业的辩护律师必须据理力争,坚决反对带着病态程序的案件进入庭审。

说实话,办理这类案件时,我也常常能深切体会到当事人的巨大压力。面对单位行贿的指控,有些当事人为了早日脱身,可能会选择顺从,换取一个缓刑的结果。尤其是当孩子已经成年、就业不受影响时,妥协似乎是一条捷径。但我曾见过一些充满毅力的当事人,他们在解除留置措施后的短短几天内,哪怕冒着被重新拘留、逮捕的巨大风险,依然果断向办案机关递交真实情况的反映材料,坚守自己的清白。遇到这种有决心、能坚持的当事人,我们唯有用事实和法律为他们筑起最坚固的防线。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法律规则的情况下,错把商业纠纷或违纪行为当成了犯罪去认罚。从留置、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关键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错过了。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眼前的资金往来到底算不算犯罪,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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