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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谈:网约车司机介绍乘客去“放松场所”,涉嫌介绍卖淫罪吗?

2026-05-20

小心“顺带介绍”的风险

最近我接触到一起颇有代表性的案件。当事人是一位网约车司机,平常跑车勤勤恳恳。起初,他只是顺路带一位乘客去吃宵夜,聊天中对方打听有没有所谓“放松”的地方。司机本意并非牵线,只是随口提到过某个他知道的场所。没想到,乘客真的去了,还给他发了一个小红包作为“感谢”。

后来,这位司机发现多带几次也能得点“好处费”,于是就开始在一些深夜接单时,适度暗示乘客“是否需要去放松一下”。这些对话并没直接提到卖淫相关的字眼,而是用暗语沟通。平台录音里,也听不出直接描述的违法内容。

但问题在于——只要存在介绍卖淫行为的事实,即使是通过暗语,仍然可能构成“介绍卖淫罪”。 有不少当事人在笔录阶段都会觉得,“我没直接说,我也没强迫,算不上犯罪”。实际上,关键在于行为的结果是否促成了卖淫交易的发生。

罪名界限:关键在“涉及人数”

根据刑法关于“介绍卖淫罪”的规定,构成该罪并不要求频繁介绍或从中牟取巨额利益。只要多次介绍存在,且涉及的卖淫者达到两人及以上,就符合立案标准。

有些家属会误以为“我家人只介绍了几位乘客,还不确定对方是否真去了那个地方”,似乎问题不大。但在实践中,公安机关一般会结合客观证据(如平台行程记录、红包金额、录音内容、涉案人员笔录)去判断行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结果。

像这位司机案例中,他自己承认大约介绍过五名乘客,而该场所人员流动较大,不止两人。那在法律意义上,就很可能已经达到了刑事追责的条件。所以,这类案件的风险,并不取决于“介绍了多少次”,而是“涉及几个卖淫者”。

取保候审的难点与应对

很多家属在得知情况后,第一反应是:能不能取保?是不是交点钱就能出来?我能理解这种心情。但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公安或检察机关,核心考虑的是案件事实是否查清、当事人是否可能再次实施类似行为、是否有串供、逃避侦查风险。

在这类“介绍卖淫”案件中,若笔录、资金往来、录音形成一定指向性证据,公安通常会先进一步核实相关乘客及场所人员关系。只要调查未完,取保候审批复的可能性相对不高。律师此时的作用,是帮助当事人如实供述、避免扩大情节,同时持续向办案机关反馈法律意见,为后续可能的轻处或取保创造条件。

这里尤其要提醒:案件侦查阶段时间并不宽裕,很多重要节点(如讯问、对质、意见提交)一旦错过,就很难补救。家属不要盲目托人打听消息,而应通过律师正式沟通了解进展。

给当事人家属的一句话

刑事案件最怕的是“觉得没事”。从“只是带个人过去”到“涉嫌介绍”,往往只差几次重复的行为。一开始越早找律师介入,越有机会控制风险。 我常说,取保不是靠关系,而是靠事实和策略。如果家属此时还不确定案件目前走到哪一步,可以先把笔录内容、公安提问方向告诉我,我们一起判断当前哪个环节最关键。

刑事案件时间紧、变化快。很多当事人第一次来,只是想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做点什么”。这很正常。先把情况讲清楚,理清思路,往往就是走出困境的第一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两千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有丰富实践经验。团队秉持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法律界享有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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