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书架上有很多案卷,但有时,脑子里会跳出一个几十年前的案子。这个案子我们没有办过,但它像一个刻度,衡量着某些事情的重量。说的是几十年前,某地一位文化馆的干部裴先生,因为被指控强奸一位女歌手刘女士,被判了几年刑。在服刑期间,他有六次减刑的机会,但他都拒绝了。理由很简单:我没有罪,为什么要接受“宽大处理”?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在狱中用最原始的方式,写了数千份喊冤的材料。
这个故事的结局,充满了戏剧性,也充满了沉重。十几年后,那位刘女士终于站出来,承认当年的指控是一场诬告。起因是她的未婚夫看到了裴先生在辅导她唱歌,心生嫉妒,而单位领导为了某些目的,承诺为他们解决工作编制,唆使并帮助她捏造了“强奸”的事实。又过了很多年,法院再审,最终改判裴先生无罪。但从他被带走调查到拿到这份无罪判决,前后跨越了二十多年。一个人有多少个二十年可以这样耗费掉?
裴先生的案子是一个极端个例,但在执业中,我们确实能感受到一种困境。当事人或者家属常常会问我:“叶律师,我们明明知道对方是在说谎,是在诬告,为什么不能追究她的责任?”这个问题问得很好,但答案却很复杂。这背后其实是法律在权衡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如何既保护真正的受害者,又防止诬告的发生?
性侵类案件,本身就具有极大的私密性,证据往往很难获取。为了鼓励真正的受害者敢于发声,法律在立案和侦查的门槛上,会更倾向于保护报案人。这是完全必要的,否则很多罪行将永远无法被揭露。但硬币的另一面是,这也给了少数人利用法律作为武器的机会。要证明一个指控是“诬告”,难度非常大。你不仅要证明自己“没做过”,还要证明对方是“明知你是清白的,却故意捏造事实来陷害你”。这个“故意陷害”的主观意图,在司法实践中是极难证明的。这种两难,导致了我们看到的现实:因诬告他人性侵而被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凤毛麟角。
每当看到类似的案件,我心里都不是滋味。一个不负责任的指控,足以摧毁一个普通人辛苦建立起来的家庭、事业和社交圈。而一旦被刑事拘留,当事人往往就陷入了被动。那么,如果真的不幸遇到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想强调一点,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帮助,比任何事情都重要。很多人会有一种错觉,认为“我没做过,事实总会清楚的”。但刑事案件的程序是滚滚向前的车轮,不会因为你认为自己无辜就停下来。很多关键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行踪轨迹、证人证言,如果不在第一时间固定下来,很快就会湮没。律师的介入,不是去“找关系”,而是从一开始就帮你梳理事实,固定对你有利的证据,在侦查阶段就向办案机关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这就像治病,等到病入膏肓再去想办法,远不如在早期就进行干预和治疗。等待,往往会让你错失证明清白的最佳时机。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说到底,我们讨论这些,并非要苛责真正的受害者,而是希望法律的善意不被滥用,希望每一个人的清白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法律的天平,一端是惩罚罪恶,另一端是保护无辜,任何一端失衡,都不是我们想看到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