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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谈:合作方私下传播视频,公司老板“不知情”也要担责吗?

2026-05-19

一种正在兴起的业务,和它背后的刑事风险

陪玩、虚拟恋人,这些听起来很新潮的业务,背后藏着一些不易察裘的刑事风险。我见过一些当事人,公司开得好好的,却因为合作方的私下行为,自己被卷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漩涡。很多人都会问,当事人自己没做,也明确反对,怎么就会被公安机关找上门呢?问题往往出在一种很常见的合作模式上:业务分成。

“业务分成”,是合作还是共同犯罪?

很多这类业务公司,和提供服务的陪玩人员并非雇佣关系,而是一种合作分成关系。公司提供平台或渠道接单,个人提供服务,利润按比例分。这种模式很灵活,但也埋下了隐患。一旦某个合作的陪玩,比如一位叫小丽的姑娘,为了追求更高的业绩,私下向客户出售淫秽视频或者进行裸聊,事情就变得复杂了。

当小丽被查处时,侦查机关顺着资金流向,很容易就会找到与她有分成关系的公司老板,比如李总。在侦查机关看来,既然有金钱往来,就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嫌疑。李总即便反复强调自己毫不知情,甚至拿出公司规定反对涉黄,但在初期也常常不被采信。这就像一个商场的房东,虽然你明令禁止租户卖假货,可一旦租户被查,你作为收费的房东,也很难第一时间撇清关系。

“我不知情”,如何才能让司法机关相信?

证明自己“不知情”,是这类案件辩护的核心,也是最大的难点。空口说“我不知道”是苍白的,必须拿出扎实的证据。去年我接手过一个类似的案子,当事人李总就是一家这类公司的管理人员,因为合作方被查而受到牵连。我们团队介入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最终成功为他争取到了取保候审。

首先,建立制度“防火墙”,证明主观上没有放任。我们发现,李总曾在公司的工作群里反复强调过接单规则,明确要求必须是“绿色聊天”,并规定了处罚措施,比如减少接单、封号等。我们将这些聊天记录和公司规定整理成证据提交。这就像在公司内部提前划好了一条红线,并且有证据证明这条红线是真实存在的,并非为了脱罪临时编造。

其次,厘清关系,证明客观上难以控制。李总公司的合作方遍布全国各地,都是从网上招募的,独立性很强。公司对她们的管理,更像是平台和入驻商家的关系,管理权限有限。我们向办案机关清晰地说明了这种松散的合作模式,强调公司无法像管理正式员工一样,对合作方的私人行为进行全方位监控。因此,个别人的违法行为,不应直接归责于公司管理层。

最后,坚守底线,只承认客观事实。办案过程中,曾有同案人员指认李总自己也参与了传播。我告诉他,口供是会变化的,但客观证据不会说谎。在没有直接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指向他本人的情况下,单凭他人的指认,证据链是不完整的。我建议他一定要实事求是,做过就是做过,没做过就坚决否认。最终,当事人在提审时顶住了压力,坚持了实事求是的陈述。

批捕前的黄金窗口期,是争取主动的关键

刑事案件中,从拘留到检察院审查批捕,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黄金窗口期”。在这个阶段,专业的辩护工作可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李总的案子里,我们在检察官提审他之前,就第一时间提交了详尽的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并与检察官进行了有效沟通。随后,我立即去会见当事人,帮他梳理案情,预测检察官可能会问到的核心问题,并指导他如何真实、准确地进行表述。紧张之下人很容易说错话,这种准备让他心里有了底。

最终,检察官采纳了我们的意见,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李总得以取保候审。这个结果,正是抓住了关键的时间窗口,用扎实的证据和有效的沟通换来的。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写在最后

合规经营是企业最好的护身符。很多时候,风险并非来自业务本身,而是来自对合作方管理的疏忽。提前建立制度,保留好证据,不仅是为了应对检查,更是为了在意外发生时能保护自己。法律不强人所难,但也不会轻易相信一面之词。拿出证据,讲清事实,才是最有力的辩护。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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