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接触过的案件中,不少当事人都困惑地问过类似的问题:“我卖的东西确实是假货,但我真的不知道它是假的,这样也算犯罪吗?” 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非常常见。事实上,刑法并没有惩罚所有售卖假货的人,而是针对那些“明知是假货还继续销售”的行为。
关键就在“明知”二字。很多人以为,只要自己否认知道是假货,就能免责。但司法机关判断的依据不在口头,而在行为。如果你的销售行为中出现明显异常——例如货品商标被涂改、进货价格远低于市价、授权文件不正规、交易方式刻意隐蔽,这些都可能被认为你“应当知道”是假货。
法律上推定“明知”的情形有六种,这是最高法和最高检在司法解释中明确列举的标准,包括商标异常、授权问题、价格异样、前科记录、销毁证据、以及行业从业者应具备识别能力却未尽核查义务等。只要符合其中一种,办案机关就可能从中推定你主观上“明知”。这种推定不是绝对的,但要推翻并不容易。
辩护的核心往往是证明当事人“并非明知”。这一点需要通过证据来支撑。比如,正规进货合同、真实有效的授权文件、符合市场逻辑的采购价格,或能证明低价源于厂家清仓、库存处理的文件,都能起到解释作用。
有些当事人因为缺乏经验,没有意识到这些材料的重要性,等到被调查时已经拿不出任何凭据。而对警方或法院来说,如果证据链条中缺乏合理解释,往往就会认定“明知”。这也是很多案件走向不利的原因。
作为辩护策略,我们通常会从两个方向努力——一是通过证据和逻辑剥离“明知”的认定,争取不构成犯罪;二是在无法完全排除“明知”的情况下,证明当事人主观恶性较小、在销售链条中非主要角色、获利有限,并已主动退赃、赔偿并取得谅解。这样往往能争取从轻甚至缓刑处理。
有时候,当事人或家属觉得“这不就是个小买卖吗?怎么会变成刑事案件?”但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严格的今天,每个进货环节、每张票据、每条交易记录,都会成为判断主观“明知”的关键线索。
我印象很深的是,有一位朋友在经营网店时从批发商那里进货。货源价格很低,他虽然察觉不对,却没深究。结果被查后,因为无法说明合理进货来源,案件形势一下变得被动。后来通过补充合同、联系上供货商、以及积极退货退赔,才逐步扭转局面。那次之后,他感叹道:“原来一张合同,就能救我。”
这类案件提醒我们,售卖假货的刑事风险,不仅在于“卖”,更在于是否“明知”。真正安全的经营方式,是守规矩、留凭证。对那些已经涉案的当事人而言,不能慌,也不要随意“编故事”应付调查,说真话、找证据、及时请律师,往往才是扭转局面的关键。
从刑拘到起诉的过程并不漫长,很多能改变案件走向的窗口期往往转瞬即逝。家属能做的,首先是理清案件性质——是否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涉及的货值、证据方向、当事人的供述都有不同处理空间。此时,弄清办案阶段、保存相关材料、与律师形成有效沟通,比盲目打听“能不能保出来”更重要。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复杂,而是不懂规则。很多家属第一次来找我时,也常只是想先弄清楚事情的轻重。这完全没问题,我们可以先聊聊,帮你分析哪一步最关键。
在我十八年的执业里看到太多类似的情况——不是因为明知卖假,而是因为忽视细节、缺少证据,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麻烦。无论是商家、代理,还是普通的网店主,都该明白一点:证据意识,就是法律上的“安全带”。而当真的遇到问题时,选择冷静、选择专业,比任何“托关系”的办法都更有力量。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