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浦东检察机关公布了一起案例:几位网络主播的直播间,看似热闹非凡,实际上却成了他人的“洗钱工具”。
案中,有人通过非法销售理财产品获取巨额资金,然后再将部分资金投入直播平台,让虚假账户为主播“打赏”。这些打赏经过提现、转账,最终被伪装成了“合法收入”。表面上是人气火爆的直播,实则是洗钱通道的一环。
类似情况并不鲜见。现实中,一些犯罪团伙为了掩盖资金来源,会不断寻找“看起来正常”的交易形式。网络打赏正好具备隐蔽性强、金额灵活、转账理由合理等特征,自然成了他们眼中的“理想管道”。
说白了,钱在虚拟世界里兜了一圈,回到现实,就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而很多主播甚至并不清楚自己正被利用。
以我过往办理的多起经济类案件经验来看,洗钱往往分成三个阶段:造源、分流、洗白。
造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资金,比如诈骗、非法集资、走私、贪腐等。
分流:将这笔钱拆分成多笔,转入不同账户或渠道,以减少被金融系统监测的风险。
洗白:通过虚假交易、虚假打赏、代购奢侈品、艺术品拍卖等形式,让资金看起来“干净”。
在网络时代,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游戏充值,乃至虚拟货币交易,都成了洗钱网络潜在的一环。
对于从业者来说,如果没有敏锐的风险意识,很可能在不知不觉间成为“共犯”——比如明知对方打赏异常仍予以默许,或者帮助中间转帐提现。
我国《刑法》第191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帮助转移或隐瞒的,就可能构成洗钱罪。可见,即便只是提供平台或账户,也并非绝对安全。
对主播而言,最现实的风险在于“不知情”但被卷入。在我接触过的案件里,不乏有人因为未核实资金来源、接受了异常大额打赏,被警方以共犯身份传唤调查。
在这种情况下,直播平台的风控记录、沟通记录、资金去向,就成了辨别“是否明知”的关键证据。如果确实在主观上没有参与或知情,应保存好所有证据证明自己是被利用的一方。
而对于商户或其他普通经营者,也需要警惕那些“付款方式异常但理由合理”的交易——例如订购金额远超正常范围的礼品、付款方与收货人不符的情况。这些往往是洗钱活动的外围表现。
刑事律师常强调一句话:当一笔钱看起来太容易赚时,问题往往也不远了。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长期办案后的切身体会。
对于一些主播、商户或自由职业者,当发现自己账户出现异常流水或被警方调查时,第一步不是慌张,也不是盲目解释,而是尽快厘清资金来源和交易记录。这些材料往往决定案件走向。
从刑拘到起诉,时间并不长。理解程序、掌握话语,是保护自己的关键。很多当事人直到看守所阶段才意识到,原来早期的笔录和证据就能决定命运。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复杂,而是错过了最佳应对节点。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先找专业律师了解目前所处的阶段和可能的处理方向。
直播行业是开放的,但开放环境同样需要边界。对于主播,这是职业风险;对于观众,这是认知陷阱;而对执法机关,这是法律的新战场。
从法律角度说,判断洗钱最关键的,是“是否明知”。但在数字时代,“明知”的认定越来越复杂。作为律师,我更希望通过普法,让风险意识提前,而不是在案件发生后补救。
说到底,守住底线的人,才真正拥有自由的空间。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