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看到某些案件的案卷,会发现一个令人惋惜的现象——许多其实更接近民事纠纷的矛盾,最终却以诈骗罪的方式被处理。
在我近年的办案经验中,这类案件比例并不小,根本问题几乎都出在侦查初期的笔录阶段。
很多当事人第一次被讯问时,没有律师在场,只想尽快结束问话。有人告诉我:“当时太紧张,笔录没仔细看就签了。”也有人说:“我看见写的不对,但怕惹麻烦就没敢改。”——可在刑事程序里,这几份笔录却往往成了定案的“关键证据”。
一旦笔录中显示“明知对方受骗仍继续收款”“事前预谋”“主观明知”,哪怕事实并非如此,后期要再推翻就极其困难。
我常说,刑事案件的第一道防线,其实不是法庭辩论,而是侦查阶段的第一份笔录。如果那一步走错,整个案件的走向都会变得被动。
在一些案件里,我见过家属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案件不大”,“他很快就能回来”。可事实上,只要案件进入看守所阶段,办案机关通常已经认定案情较重,后续走向判刑的可能性很高。
现实中,大约只有极少数家属会在第一时间找到专业律师。多数人是“等几天再说”,结果等来的,是案件正式批捕的消息。此时律师再介入,工作难度就大得多。笔录已经形成,口供已经固定,翻供的成本极高,还可能因为“前后供述不一”被认为“态度不老实”。
在诈骗案件这类以主观故意为核心判断的罪名中,律师的介入不仅仅是“辩护”,更重要的是指导嫌疑人在讯问时如何准确、如实地表达事实——既不隐瞒,也不被误导。一个模糊的表达,有时就能让案件性质发生重大变化。
从刑拘到起诉,每一个阶段都有其程序意义,但对结果影响最大的,依旧是最初那几份笔录。
如果嫌疑人在被捕初期就有律师介入,律师可以做到两点:
及时了解侦查方向,判断案件应定性为刑事还是民事;
指导当事人如何在保持真实陈述的前提下,避免语言表述被错误解读为诈骗意图。
我常提醒家属: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复杂,而是等。一旦侦查文书定性完成,后期想推翻就如同逆流而上。
如果眼下家人刚被带走,不确定案件性质,也不清楚现在该做什么——那最重要的,是先让专业律师了解案情,看看是否还在纠纷范畴内,有没有机会在侦查阶段争取取保或调整定性。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其实只是想搞清楚情况,这完全正常。我们会先把事理顺,让大家心里有数。
说到底,诈骗与民事纠纷的界限,往往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明知”或“故意”。而这两个字,很多时候就决定在一份仓促签下的笔录里。
如果能早一点介入、早一点指导,也许整件事的走向就会完全不同。在刑事程序里,时间就是主动权。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方面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秉持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的理念,在杭州有良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