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在外地刚会见完一名犯罪嫌疑人,又遇到一个典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案件的起点看似简单——当事人只是按照他人指示,帮忙把几个快递从一个地方送到另一个地方,每送一单,就能在约定地点拿到几百元的“好处费”。
很多人以为,这种“跑腿式赚佣金”很安全,反正自己没碰过毒品,也没参与诈骗全部流程。但问题恰恰出现在这里——这些“快递”,并非普通物品,而是装着现金的包裹。更糟糕的是,这些钱往往涉及上游诈骗或非法交易所得。当事人一旦参与转运,哪怕只是一两次,也可能被认定为帮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说实话,这类案子这两年越来越多。许多年轻人甚至是在社交平台、短视频App上接到“兼职信息”后被骗加入。表面看是代取快递、协助收款的小活,实际上早已被卷入犯罪链条。看似只是“跑腿”,本质上已经帮人处理了赃款。法律对于这种行为,是有明确界定的。
在这类案件中,决定当事人承担刑责轻重的关键,不在于取了多少次快递,而在于是否明知。也就是说,当事人是否清楚这些现金、货物来源不合法。
如果取件的内容是正常货物,还可能存在辩解空间——比如有人确实不清楚里头是什么,认为只是普通商品代收。但若快递里明确装着现金、来源不明,甚至要求以各种隐秘方式转交,辩称“不知道”就很难成立了。毕竟正常人都知道,合法的资金转移不会通过这种“匿名快递”方式进行。
从刑法角度看,一旦行为人明知这些钱或物是犯罪所得,仍帮忙搬运、代收、代汇,就已经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律师在办案时,会重点关注两点:一是证据能否证明“明知”,二是当事人参与的程度是否属于从犯或被利用。从我的经验来看,后者往往决定了案件的最终走向。
即便案件性质确定,量刑轻重仍有较大空间。除了主观“明知”的问题,涉案金额大小也直接影响定罪后果。金额越大,刑期越重。但有一个现实细节值得注意:快递包裹里的现金数额,往往在侦查阶段由估算得出——有的当事人可能只是随口一说,笔录里就被记成一个较大的数字。后续这会成为法院判断的参考依据。
因此,从法律角度讲,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后,必须谨慎对待每一次笔录陈述。承认多少,应与事实相符,不可夸大。与此同时,当事人若有自首、退赔、积极认罪认罚等情节,一般都会在判决时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理。
我想提醒家属一点:在这种案件中,早期律师介入尤其重要。越早梳理证据,越有可能明确当事人的角色是否从属,争取到缓刑或不起诉的机会。等案子进入起诉阶段,很多关键节点已经错过。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家人因为帮人取快递、代收款项被带走,第一步要做的是尽快核实案由,确认罪名、调查阶段,同时联系专业律师介入。很多家属第一次来找我们时,只是想弄清楚事情到底有多严重,这很正常。我们通常会先一起梳理案情,看当前最关键的问题在哪。
很多人误以为“只是帮忙”“只是拿快递”“只是跑腿”不会触法。可在刑法中,“明知而参与”这四个字分量极重。别人的一笔小忙,可能成为改变人生的一次错误选择。
只有清楚地知道哪些行为有风险,才能真正远离危险的灰色地带。说到底,安全感不是别人给的,而是源于自己对界限的了解与尊重。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中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秉持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