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刑事团队 · 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 0571-87702787 | 400-0571-630
允道文章

叶斌律师谈:诈骗罪案件,什么时候能争取不起诉?

2026-05-16

诈骗罪,不一定都要判刑

不少当事人一听到“诈骗罪”,第一反应就是“完了,要坐牢”。但在刑事辩护的实际工作中,我见过不少诈骗案,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说明,哪怕已经立案侦查,只要符合一定条件,案件仍然可能止步于审查起诉阶段,不进入审判环节。

一般来说,要达到不起诉的结果,最关键的有两个方面:诈骗金额相对较小,以及具有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这两点构成了检察机关在办理诈骗案件时考虑“不起诉”的主要依据。

但这只是一个起点,真正的关键在于如何通过辩护材料和退赔行为,把这些条件落到具体的证据和事实中。这往往决定了案件后续的走向。

退赃自首,是“翻盘”的关键信号

我经常跟家属说,刑事案件并非黑白分明,有时就看一个主动的动作。比如,在诈骗案件中,在一审宣判前主动退赃退赔,往往会成为检察机关重新审视量刑轻重的重要理由。

除此之外,像自首立功、在共同犯罪中只是从犯、未获利或获利极少等情节,也常常成为法定或酌定的从轻情形。如果能通过律师把这些情况清晰地呈现出来,不仅可能降低量刑,还有机会让案件进入“不起诉”的选项。

说实话,第一次处理这类案件时我也有些惊讶,因为很多人以为“不起诉”是遥不可及的。但在实践中,它并非发生在极端案例中,而是在那些主动承担责任、全力弥补损失的案件里。

决定能否“不起诉”的,不只是案情

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事实是: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除了看犯罪事实和金额,也会看当事人的态度、社会危害性是否明显、是否具备再犯可能。这意味着,即便诈骗金额不大,如果当事人态度强硬,不愿退赔、不予配合,那么想争取不起诉就非常困难。

反之,如果当事人及时聘请专业律师介入,积极沟通,完善证据,展现悔罪和补偿意愿,则有可能促成立案机关和检察机关对案件作出更温和的处理。我们在办理类似案件时,常常会帮助当事人准备完整的赔偿材料、沟通笔录、谅解意见书等,为争取不起诉打下基础。

归根结底,不起诉不是侥幸得来,而是法律和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那些主动面对问题、迅速采取补救措施的当事人,更容易看到转机。

如果身边的人被指控诈骗,该怎么做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金额大,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诈骗罪看似常见,但每一个案件的量刑与不起诉空间都取决于细节。如果当事人还没有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冷静下来,把情况告诉专业律师,先判断阶段和风险,再决定行动方向。

从侦查到审查起诉,这中间其实有一个短暂但关键的窗口期。很多案件最终的转机,就是在这个节点上抓住的。若想知道当前阶段是否还有争取不起诉的空间,可以先和律师聊清楚案情,把能补的漏洞、能证明的情节都梳理一遍。

结语

诈骗罪确实是刑事案件中数量较高的罪名之一,但法律从来不是一刀切的。只要具备退赃退赔、自首、立功等有利情节,且数额相对较小,不起诉是完全有法律依据的选择。
我常说,辩护从来不是在讲理论,而是在有限的空间中找到最现实的解决办法。只要愿意争取,事情就还有方向。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 返回允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