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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贷款被骗子利用银行卡走流水,这种情况能不起诉吗?

2026-05-16

被骗提供银行卡,也可能踩到了刑事红线

不少人因为贷款受限,会找一些所谓的“第三方公司”帮忙处理资质。
问题在于,有时候所谓的“贷款中介”其实就是诈骗团伙的外壳。当事人留下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以为只是走个流程,结果很快发现卡里出现了异常流水,公安机关随后找上门。
很多朋友这时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可能卷入了刑事案件。法律上,这种行为有时被归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究竟会不会被起诉,要看“明知”这一关键因素。

关键在于是否“明知”,证据能否证明主观故意

我曾关注过一宗类似的案件。当事人为了公司运转去办理贷款,因为征信不理想,委托所谓贷款中介代办。对方让他提供银行卡和账户信息,说只是流水证明。结果账户成了诈骗团伙的“收款卡”。
在侦查过程中,检方认为该行为人的贷款用途确实正当,且没有证据证明他知道卡会被用于违法用途。最终因主观明知证据不足,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案件也未被起诉。
这种情形不是个例,在司法实务中,能否构成犯罪,取决于三个关键点:

一旦证据无法排除“被骗、被误导”的合理可能,就可能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认为情节轻微,存在不起诉的空间。但如果公安机关查证发现当事人对实际用途心知肚明,事情就完全不同了。

情节轻微有可能不起诉,但实践中比例不高

说实话,这类案件能走到不起诉的阶段,在实践中比例并不高。
多数情况下,公安机关会重点查清:账户中的资金来源、流向,通信记录、转账时间,以及当事人在贷款中是否曾出现异常沟通。
如果查明银行卡被多次使用、产生了较大流水或有收益,就更容易被认定为“明知”。此时,即便辩护方向转为争取从轻、缓刑,也要建立在事实查清的基础上。
从经验看,一旦进入侦查阶段,主观状态的证明就成了案件能否“止损”的关键节点。

遇到类似情况,别慌,先弄清楚事实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复杂,而是家属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盲目回应调查。
如果当事人确实是被骗参与,应尽早整理证据——包括贷款对话记录、转账截图、沟通内容等——这些往往是判断是否“明知”的关键依据。
在审查起诉阶段,还可以通过律师介入,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说明行为背景与用途,争取认定“情节显著轻微”。
这一程序的时间非常有限,从刑拘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往往在一个月左右。很多影响结论的机会,常常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不确定该如何处理,先把情况详细告诉律师,让专业的人判断现在最重要的是什么。

结语

提供银行卡被骗子利用,的确存在被追责的风险。但每个案件都不同,关键在于能否证明“被骗”而非“配合”。
对于这类案件,我始终建议的第一步,是冷静、尽早补齐证据链,把真实情况还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争取到检察机关“酌定不起诉”或其他相对有利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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