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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电信网络诈骗中,从犯是否有机会从轻处罚

2026-05-16

很多从犯,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可能“走得太远”

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很多人并不是主动去诈骗,他可能只是帮别人接听电话、代收快递、提供银行卡,甚至只是临时被朋友拉去做“辅助工作”。但当公安机关以电信网络诈骗罪的共同犯罪立案后,这些看似边缘的行为,也可能被纳入整个犯罪链条。

按照相关司法意见,如果行为人参与时间短、获利少、地位低、作用小,而且是初次涉案,在侦查阶段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态度明确,这些情况都属于“从轻、减轻处罚”的依据。说白了,法律也看“轻重”,不会一刀切。

我常见的情况是,有的年轻人只是临时打工,却被卷入诈骗团伙。警方侦查时需要确认他的层级、作用、获利情况。一旦认定是从犯,甚至帮助性角色,就有法律空间争取较轻的处理。这个空间能不能抓住,关键在于证据、态度和辩护方向。

从犯并不意味着没事,但确实有“下调空间”

这里要提醒一句:虽然司法政策鼓励区别对待,但并不代表从犯一定能逃避处罚。从法律角度看,只要参与到诈骗链条,就具备刑事违法性——只是量刑的重与轻、能否不起诉或缓刑

有些当事人听说“我只是打电话、没骗人”,就以为不构成犯罪。实际上,办案机关会从整个犯罪结构去判断你的行为是否起到了关键辅助作用。如果你的行为让诈骗得以完成,即使只是提供工具,也可能被认定为共犯。

但是,司法解释明确提出:对于那些仅从事辅助性工作、取得少量报酬、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的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下,可以不以犯罪论处。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政策指引,我们在实务中经常以此为切入点争取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或者轻判结果。

家属能做的,是在正确的时间提供正确信息

很多家属在一开始并不清楚案件走向,只知道当事人被刑拘了,心里着急。但对这种案件,时间窗口很重要。侦查阶段,案件事实还在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还在认定犯罪性质。在这些环节提供能证明从犯身份、轻微参与的证据材料,往往对最终处理结果非常关键。

比如工作记录、聊天截图、转账凭证、上级指令记录,这些都能帮助办案机关判断:该行为人是不是核心成员、参与时间有多长、获利多少、是否存在被误导或被利用的情况。这些细节,往往决定结果的轻重。

刑事案件最怕的是“不知道该做什么”。如果你现在正在处理类似情况,可以先把情况理清楚,我帮你看看,从犯罪地位、获利程度、主观恶性等角度,该怎么去争取最合理的结果。

结语:宽严相济,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平衡

电信网络诈骗确实是当前打击重点,但司法解释同样强调“宽严相济”。这意味着在严打的同时,法律并不排斥给那些轻微参与的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关键是,是否在事实和证据上,能真正证明参与轻微、认罪悔罪真诚。

说到底,法律讲的是事实和理,不讲传闻。只要事实清楚、辩护方向准确,从犯的案件往往还有争取空间。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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