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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诈骗罪中的口供,为什么决定一个案子的走向

2026-05-15

口供是关键,不仅是说“承认”还是“不承认”

我在审阅诈骗案件卷宗时,经常注意到一个细节:在笔录中,嫌疑人的一句“我当时是为了周转”或“只是暂时没还上”,往往成为案件的转折点。
诈骗罪最难的地方就在于,它不仅看行为表面,更看主观意图。公安和检察机关在办案时,会反复琢磨你的每一句话——你说是“借钱”?那就要证明借款有真实用途;你说“暂时困难”?那就要看困难是否客观存在。
有些当事人在讯问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回答得太随意,结果为后续调查打开了“漏洞”。警方会从你的回答里挖细节,比如“你说是给亲人治病,那是哪家医院?有没有病例?”如果这类细节说不清楚,很容易被认定为编造理由,从而推向“有诈骗意图”的方向。
口供在诈骗罪中不是形式上的一个环节,而是证明主观故意的重要支点。弄清这一点,很多案子的方向就会不一样。

钱的去向,是判断“诈骗”还是“经营风险”的分水岭

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如果借了几万元或几十万元,部分确实用于经营,但还有一部分资金花向了非经营用途,比如个人消费或赌博,这种情况下会怎样?
在实践中,公安机关会通过账户流向来还原资金路径。如果发现资金中有明显的非经营性支出,就可能认定你当初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图。
但这里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核心——诈骗罪的认定,不仅看资金用途,更看行为时的主观状态。如果借款人确实在经营,只是生意失败导致无法偿还,这种情形通常属于民事风险,而非刑事犯罪。
反之,如果在拿到钱那一刻起,就已经打算不归还,或用虚构事实骗取资金,那就构成诈骗。判断这两者中哪个成立,关键就在于证据链条是否能真实反映当事人的初衷。
我办过不少“灰色地带”的案件,当事人确实在经营,有资产、有负债,也在努力盘活企业。这类情况,定罪的难度非常高,因为很难证明他有“占有目的”。

诈骗罪的辩护机会,比很多人想象的要多

说实话,诈骗罪在所有刑事案件中,反转空间是较大的。因为它依赖的主观故意很难直接证明。只要辩护意见做到有理有据,让法官看到合理怀疑的存在,案件就可能在检察院阶段被退回补充侦查,甚至出现不批捕不起诉的结果。
对当事人而言,刑事拘留并非意味着就彻底失去自由。前三十天,公安机关阶段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第三十一天到第三十七天之间,案件转至检察院审查阶段,再次存在窗口。
很多家属问我:“被拘37天是不是一定要提心吊胆?”其实,关键不是担心时间,而是该时间节点内是否提交了有价值的法律意见书。那才是影响结果的东西。

遇到诈骗案件,当事人最该做的事是什么

在这类案件里,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当事人或家属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说错、做错。口供一旦录入,很难再完全推翻。
如果案件刚进入侦查阶段,可以先把情况告诉专业律师,帮助梳理口供重点和证据思路。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弄清楚“到底定性在哪儿”,这很正常。我们会先把案件脉络理清,再决定下一步怎么走。
从刑拘到检察院审查,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早点判断方向,就能为之后的取保或不起诉打下基础。

结语

归根结底,诈骗罪并非只有“有罪”和“无罪”两个极端。它介于主观与客观之间,很多案件的关键在于事实的完整呈现和表达的方式。
如果能在一开始就把真实经营动机、资金用途、合同履行都讲清楚,案件往往能走到更有利的方向。刑事辩护不是“翻案”,而是为事实争取被正确理解的机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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