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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谈:诈骗金额大时,还有没有出罪的空间

2026-05-15

表面看似“诈骗”,其实不一定构成犯罪

很多人听到“诈骗金额达到数十万”就会觉得,这下完了。不少家属来咨询时,第一句话就是:“是不是金额这么大,就肯定判十年?”

说实话,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误区。刑法确实规定,诈骗金额巨大,量刑会很重,但量刑的前提是行为构成诈骗罪。也就是说,首先要搞清楚,这笔钱的发生过程,到底是“诈骗”,还是“借贷、投资或合伙”产生的经济纠纷。

在我接触的案件中,很多当事人的行为在开始时确实带有经济往来性质,他们有还款打算,也与对方保持联系。可一旦出现资金紧张、合作破裂,对方报案后,事情就被定性成诈骗。这个时候,辩护的核心就不再是金额,而是“目的”与“行为的性质”——有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有没有欺骗的手段。

证明“无非法占有目的”,并不只是嘴上说说

有些家属听人建议说,只要证明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就可以“打掉罪名”。其实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关键在于你能不能拿出证据支持。比如,你要证明当时确实有还款意愿,那就要有实际行动:是否曾主动还过部分款、是否签过还款协议、是否在诈骗指控之前就有沟通记录。

如果当时已经债务累累、资金链断裂,明知还不上还去借钱,那法律上就很难认定为“无非法占有目的”。所以这类辩护不是一句话能解决的,要靠行为链条来证明真实目的

我曾遇过几位当事人,案件金额在数百万,但一审查发现,他们的资金流向清晰、交易有实际基础、受害人也明知风险,这就给辩护留下了空间。所以对家属来说,最重要的是冷静梳理案情,而不是寄希望于“一个万能借口”。

找到“出罪空间”的关键:关系与信任的证据

诈骗案里,最能反映真相的证据往往不是合同,而是转账前后双方的关系与沟通细节。受害人为什么愿意转钱?是因为相信当事人本人,还是被某个虚假说辞诱导?这个区别决定了案件性质。

很多时候,报案人和当事人之间早就认识,甚至有长期的合作往来。如果能证明受害人转账行为出自信任,而非被骗,那就动摇了“诈骗罪”的构成基础。检察机关在审查时看得非常重这一点。

我印象深刻的两起案件中,一起是朋友间借款,一起是因工程投资产生的纠纷。金额都不小,但由于证据存在疑点,最终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当事人被释放,并不是因为“关系好”,而是因为事实和证据之间的逻辑无法支撑定罪。这类结果提醒我们:法律最终看的是证据链,而非舆论、金额或态度。

家属能做的:梳理事实、保存证据、冷静应对

当家人被指控诈骗,最常见的反应是忙着“退钱、找人、求情”。其实这三个方向,如果没有法律策略,很容易适得其反。退钱固然能体现态度,但并不能自动“消除犯罪”。找人帮忙更是风险极高,浪费时间。

更可行的做法是:第一,尽快整理转账、聊天、往来记录,用以说明双方真实关系和交易性质;第二,让辩护律师参与对证据的审查,判断能否通过事实切入争取非罪或罪轻方向。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金额大,而是在不清楚法律逻辑的情况下误判方向。很多家属第一次来,只是想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这很正常,我们会先帮你把案子梳理清楚,看看当前最重要的行动点在哪。

结语:别被“金额”吓住,真正决定结果的是证据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一点:诈骗金额确实影响量刑,但不决定定罪。真正决定案件走向的,是事实链能否支撑“诈骗”的法律要件。只要证据中存在合理怀疑,刑法就要求给当事人有利的认定。

所以,当事人和家属应当把焦点放在事实与证据上,而不是数字上。每一条资金流、每一次沟通,都可能成为争取转机的关键节点。越早开始梳理,越有可能掌握主动权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类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秉持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的理念,在杭州法律界享有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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