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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网店售假被查,这五类销售金额可以合法扣除

2026-05-15

后台流水不等于犯罪金额

有次我看到一份涉网店售假的案卷,后台流水数额看起来非常大。很多当事人看到这种数字第一反应是——“完了,这要判很久吧”。其实,这只是表面。

在办过的电商类案件中,我发现一个普遍问题:办案机关往往直接提取店铺后台数据作为涉案金额的依据,而这些流水里,夹杂了很多并非真实销售的交易记录。

从法律角度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属于数额型犯罪,认定金额的准确性直接影响量刑的轻重。因此,在这类案件里,不能简单以后台流水认定全部为非法经营数额,而应逐笔核查哪些交易确实构成犯罪,哪些应当依法扣除。

这五类金额要争取扣除

下面这几类金额,都是实践中可以依法扣除的重点内容:

第一类:刷单金额。很多商家为了提升销量会“刷单”。这些交易是虚假的,并没有真实销售商品。只要能提供转账凭证、空包快递证明等证据,相关金额应从涉案数额中排除。

第二类:无效订单。包括买家下单但未付款,或付款后取消订单,这些交易并没有完成实际销售,却常被后台计入总额。应当仔细核对并剔除。

第三类:真货销售金额。部分网店真假混卖,只要能证明其中部分为正规渠道进货的正品,如提供采购记录、进货单、聊天记录等,这部分金额不应算入售假总额。

第四类:无标或近似标商品金额。若产品并未使用假冒商标或只是近似标识,则不属于侵权商品,应根据查扣实物及商品描述,申请扣除。

第五类:退货金额。后台往往按照链接销量乘以单价来统计,但已退货、未完成交易部分并无真实销售,也应全额扣除。

综合下来,这五类交易金额中任何一项被错误计入,都可能让当事人多判一年甚至影响缓刑可能性。越早梳理证据,越有空间挽回。

为什么扣除金额这么关键

很多家属问我:"是不是查到的钱越多,刑期就越重?"基本可以说是的。因为这类罪名量刑标准与销售金额直接挂钩,数额每减少一个区间,量刑就可能明显减轻。

更重要的是,扣除过程不是简单算账,而是一场法律上的证据博弈。对刷单金额、退货、真货混卖等情形,必须提供有说服力的凭证,包括物流记录、聊天记录、第三方交易凭据等。这些工作如果在案件早期就开始,会给后续不起诉或轻判创造更好的条件。

说实话,我也遇到过当事人等到起诉阶段才想到去复核金额,那时再去找证据,就有点“为时已晚”。所以,重要的不是担心金额,而是尽早启动减额的证明过程。

正确的行动方式

如果当事人或家属正经历类似情况,第一步不是慌张,更不是托关系,而是核查数据、收集证据。从刑事拘留到提起公诉,这段时间并不宽裕。许多关键证据往往在平台数据更新前就可能消失。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不确定哪些金额可以扣除,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结语:早一步行动,少一点代价

网店售假案件并不意味着结局已经注定。只要抓住关键点、核减不该计入的金额,就能让整个刑事责任显著下降。法律给了空间,问题是当事人和家属是否及时用起来。

在我看来,减额工作虽然繁琐,但往往是决定案件转机的那个小细节。只要开始行动,就有机会让结局更好。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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