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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二手车纠纷被指合同诈骗,关键看“有没有想占别人便宜”

2026-05-14

在案件卷宗里,我常能看到这样的争议——明明一场生意谈成了,钱也打了过去,货却没交付,最后竟然变成了“诈骗案”。前不久,我关注到贵州某市一位车商的情况,引发了不少同行的热议。这类案件,看似民事纠纷,其实在刑事定性上有一条模糊而关键的界线:有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不是每个“交易纠纷”,都等于诈骗

二手车买卖中,车况复杂、交易链条长,有时因为车源信息、车况瑕疵、资金周转等因素,合同执行会出现问题。部分案件中,买方认为卖方“收钱不交车”,于是报案,警方以诈骗罪立案。但从法律角度看,诈骗罪的核心在于一开始就存在骗取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而不是后续履约失败本身。

我印象中,贵州那位车商签订合同时确实有车、有渠道、有资金,也提供了相应证据。即便后来交易受阻,只要能说明资金流向正常、没有隐藏或转移财产的行为,就很难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相反,若一开始就虚构货源、骗取订金,再转手挥霍,这才符合法律上的诈骗特征。

说白了,刑事审查看的是动机链条,而不是结果。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只要合同履行出现问题就会构成诈骗,这是个常见误区。

证据能说明一切:越清晰,越安全

在同类案件里,我通常提醒当事人三点:第一,所有交易往来记录,包括聊天信息、转账凭证、合同原件,都要妥善保存;第二,车况证明、维修记录、进货单、纳税凭证,这些细节材料往往成为关键的回旋余地;第三,对于资金用途,要保持透明,比如用于正常采购、车辆返修或客户退款等。

在杭州办理类似经济类刑事案件时,我见过太多因为“证据没留好”而陷入被动的车商。有的人因为怕麻烦,删掉聊天记录或者丢了合同;也有人资金混用,账务模糊。这些都容易让侦查机关误以为是“拿钱跑人”。

反过来说,当当事人能及时提交完整交易凭证,能解释清楚收支逻辑,往往能证明这只是一场生意上的失误,而不是犯罪。刑事辩护的核心,不只是“辩”,更是“证”。

积极回应,而不是回避

在贵州案中,涉事车商发现交易争议后,积极与买方协商退款,态度坦诚,这一点实际上在案件走向中起到很大作用。刑法上所谓的“非法占有故意”,往往通过行为体现——如果当事人事后愿意退还货款、补偿损失,法院和检察机关一般会认为主观恶意不强。

这也提醒车商朋友们:遇到交易纠纷,千万不要因为害怕被追责就躲避沟通。相反,主动协商、留下书面记录,是自我保护的重要方式。这不仅可能减轻事态,还能在司法程序中起到实质影响。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因为慌乱走错了第一步。从立案调查到审查起诉,每个环节的时机都有限。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还没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现在遇到类似问题,不妨先把具体情况理一理,我们可以帮你看清楚,当前最重要的,是保护好哪一部分证据。

说到底,合同诈骗与交易纠纷的界限,并非纸面一句话能定,而是要用证据去还原当时的动机和过程。法律不保护虚假交易,但也不会让正常的生意人背上“诈骗”的罪名。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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