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触过不少做助贷生意的朋友,他们常常有一个共同的困惑:客户是自己找上门的,服务内容也讲清楚了,一笔服务费也是对方了解并同意后支付的,怎么最后公司和员工会被认定为诈骗呢?从商业逻辑上看,这似乎是一个“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交易。但在刑事法律的视角下,问题远没有这么简单。
在处理这类涉及诈骗罪的助贷案件时,我们律师团队辩护的核心,往往会聚焦在一个看似简单却至关重要的问题上:客户在支付服务费的那一刻,是否陷入了“错误认识”?诈骗罪成立的一个核心要件,就是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基于这个错误认识,自愿地处分了自己的财产。在助贷行业,控方往往会主张,公司夸大了贷款的成功率,或者虚构了某种特殊的渠道能力,导致客户误以为只要交了钱,就能拿到贷款。但是,现实情况真的如此吗?我对此持保留意见。说实话,现在这个信息时代,一个有贷款需求的客户,很可能已经接触过不止一家类似的公司了。他们的信息可能早已在各种渠道中流转,接到过无数的推销电话。当他最终选择走进一家公司,坐下来,愿意支付一笔服务费的时候,他对这个行业的“游戏规则”真的毫不知情吗?他对于这笔钱是服务费,而不是贷款成功的保证金,真的完全不理解吗?我认为,这并不绝对。很多客户对流程的了解程度,可能远比笔录上呈现的要深刻。这一点,恰恰是辩护中可以去深入挖掘的空间。
在法庭上,被害人的陈述是极其重要的证据。但在助贷类案件中,我们必须理性地看待这份陈述。当一个客户最终没有获得预期的贷款,并且支付了一笔服务费时,他的内心必然是不满的。在这种情绪下,当办案人员找到他制作笔录时,他所说的话,会有意无意地将自己塑造成一个纯粹、无辜的受害者。他可能会淡化自己当初“货比三家”的过程,可能会模糊掉业务员对他解释服务费性质时的细节,而只强调“他们说能帮我办下来,结果没办成还收我钱”。这是一种人性的本能,可以理解,但未必是事实的全貌。尤其是在一些案件中,我们发现,只有当有客户去投诉,事情闹大了,才会引发刑事立案。这种“不告不理”的现象,在某些地区是存在的。这说明,案件的启动本身就带有一些偶然性。因此,律师的工作之一,就是通过交叉比对其他证据,来检验被害人陈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能让一面之词成为定案的唯一依据。
我看到越来越多的企业主开始意识到刑事风险的存在,这是好事。刑事辩护固然重要,但永远是被动的。更重要的,是在日常经营中就建立起一道防火墙。助贷行业的红线究竟在哪里?其实就在于你的业务模式,究竟是在提供真实的信息咨询服务,还是在制造一种“交钱包过”的假象。你的收费标准、服务流程、合同条款是否清晰明确?有没有向客户充分揭示贷款本身的不确定性?这些细节,平时看似不起眼,但在关键时刻,就是区分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碑。我常常跟一些做生意的朋友说,不要等到出事了才想起找律师。有效的辩护,很多时候是建立在企业日常经营合规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前端的业务流程漏洞百出,充满了引人误解的话术和承诺,那无论后端律师的辩护技巧多高明,都将举步维艰。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很多商业模式,在法律的边缘游走,经营者自己可能都未曾意识到风险。等到被调查时,往往已经错过了最佳的应对时机。如果你对自己的业务模式不太确定,或者已经感到了一些压力,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商业的逻辑和法律的逻辑,并不总是一致的。很多时候,“客户自愿”并不能成为一道万无一失的挡箭牌。真正能保护一个企业的,是对法律红线的敬畏和规范化的经营流程。这不仅是为了应对可能的调查,更是为了让企业能够健康、长远地走下去。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