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家属第一次看到拘留通知书或起诉意见书时,往往会被上面标注的涉案价值惊到。明明只是一些人工饲养的动物,或者部分动物制品,怎么就核算出了一个极为惊人的数字?其实在这类案件中,写在纸面上的金额并不是不可推翻的定论。
遇到这类案件,当事人和家属最容易陷入的一个误区,就是把人工繁育的动物等同于纯野生的动物来计算价值。现实中,不少涉案的动物其实是经过多代人工繁育的。根据相关价值评估办法的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涉案动物系人工繁育,它的价值是可以按照同种野生动物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大幅度折算的。
但这并不是办案机关会主动帮你扣减的。我们在办理这类案件时,通常会重点审查动物的来源。这就需要通过提供人工繁育许可证明、繁育目录以及技术成熟度报告等关键证据,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了来源合法且为人工繁育,就能实打实地降低涉案价值。很多时候,这就是争取降档处理的第一块基石。了解了这个底层逻辑,你可能会问:那如果涉及的不是活体,而是动物制品呢?
关于动物制品,同样存在很大的辩护空间。法律的逻辑是讲究主次有别的。对于具有特殊利用价值或者直接导致动物死亡的主要部分,折算比例会相对高一些;而对于其他次要部分,则应当按照较低的比例来折算。甚至像两栖类、爬行类的卵和蛋,或者水生动物的幼体,在法律规定中都有明确的微小比例系数,绝不能直接等同于成年个体的价值去计算。
另外,物种的准确认定也至关重要。很多时候,涉案物种并未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或者在科学分类上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律师,可以主张按照同属、同科或同目的动物基准价格来核算。当鉴定依据存在争议时,法律应当适用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进行判断。说到这里,很多家属忽略了更深层的一个问题:那份看似权威的鉴定报告,本身真的无懈可击吗?
在绝大多数刑事案件中,纸面上的数额都是由鉴定机构出具的。面对这份报告,大多数当事人的第一反应是无力反驳。但从专业刑事辩护的角度来看,鉴定程序往往是我们需要拿着放大镜去审查的地方。
我们会去核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真的具备野生动物价值评估的专门资质。我们还会追踪检材的来源是否清晰,保管链条是否完整,以及他们采用的方法是否科学权威,比如是否应用了DNA鉴定技术。如果发现程序不合法或者存在明显瑕疵,我们完全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甚至要求依法排除这份鉴定意见。有时候,推翻一份不合规的鉴定报告,案件的走向就会发生根本性的逆转。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数额认定的关键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或者对当前的估价结果有疑问,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面对野生动物类涉案的高昂估值,家属感到压力是本能的反应。但从法律的视角来看,从动物来源查证、制品主次折算到鉴定程序审查,每一个环节都存在依法争取的空间。只要冷静下来,用专业的视角去拆解问题,很多看似不可能改变的局面,最终都能找到合理的出路。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