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我们连着开了几场庭,其中两起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在外人看来,这类案件或许程序清楚、事实明确,但真要办起来,最容易出现争议的地方,往往就在“涉案金额”上。
例如最近的一场庭审,四位被告都表示认罪认罚,原本预计半天能审完。然而仅讯问和发问阶段,就用掉了整个上午。原因很简单——大家对金额的认定意见不一。金额看似只是数字,实则是定罪量刑的核心依据,一旦认定有偏差,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熟悉刑事案件的人都知道,大多数案件的举证义务在检察机关,比如诈骗罪中指控诈骗了几十万元,就得对应有受害人和资金流向的证据。但在销售假货的案件里,逻辑却不完全一样。
举个常见的情形,当事人开网店销售商品,后台显示销售额达上百万元。如果侦查机关没有查到刷单证据,也没有证据证明所售商品为正品,那么这些流水极有可能被直接认定为“销售金额”。这就意味着,法院在量刑时会按这一金额评判罪责的轻重。
从辩护角度看,这让案件重心发生了变化——检方不再需要证明这些钱都来自假货销售,而是要求当事人自己去证明其中哪些是正品销售。这种“谁举证”的微妙变化,使销假案件的辩护难度骤然增加。
我曾见过不少当事人拿着交易记录一本正经地说:“我卖的也有真货,他们怎么能一笔算?”这句话没错,但问题在于,如果不能拿出相应的进货凭证、品牌授权或其他正品来源的证据,仅凭嘴说,是很难被采信的。
销假案件中,当事人最头疼的不是有没有犯罪行为,而是金额如何界定。很多人做的是混合型经营,店里真货、仿货一块卖,时间一长,谁也说不清哪笔是正品、哪笔是假货。证据整理不到位时,流水总额就成了认定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辩护方向往往围绕几个重点展开:商品种类是否全部构成侵权;进货渠道是否存在部分合法来源;库存量和销售量是否匹配;以及有无证据证明部分商品系“样品”“展示品”等非销售用途。每一条都可能成为调整金额、影响量刑的重要切口。
我记得前年办过类似案件,当事人提供了一份早已遗忘的进货合同,最终帮助检方重新核算销售金额,判决结果因此出现转折。这也再次提醒我们——细节决定走向。
很多家属在刚接到通知时,只关心“会不会判”“能不能取保”,其实在销假案件里,第一时间保存并整理证据,反而比打听结果更重要。商品采购记录、聊天记录、合同、发票,甚至包装材料的来源,都有可能成为关键证据。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当事人一开始就没弄清楚要证明什么。如果现在正遇到类似问题,不妨把情况理一理,我可以帮你判断当前阶段最该做的事。很多案件的转机,其实就藏在那几份账单或记录里。
销假案件的复杂,从来不只在“假货”这两个字上,更在于那个模糊的界限——哪些能算销售金额,哪些不能。对当事人来说,主动整理证据,比任何解释都更有分量。对于每一位还在焦虑等待的家属,我想说:别急着去想判几年,先把证据留住,后面的每一步,才有谈的余地。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