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里转发几张图片,卖几盒减肥药,听起来像是个轻松的兼职。但每年,都有不少人因为这个看似简单的行为,接到了来自警方的电话,涉嫌的罪名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我见过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他们都反复强调一句话:“我们真的不知道这里面有违禁成分啊!”这个“不知道”,在法律上真的能成为一个完美的护身符吗?根据我十八年的办案经验,答案可能比你想象的要复杂。
很多当事人认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前提是“明知”。既然自己都不知道销售的减肥药里含有西布曲明这类国家明令禁止的成分,那主观上就没有犯罪的故意,自然就不应该构成犯罪。这个逻辑听起来非常顺畅,也符合普通人的朴素认知。但问题在于,法律上的“明知”,并不完全等同于我们口头上的“知道”。
法律并不需要真的钻进你的脑子里去看看,它会根据你的行为和周围的客观情况,来“推定”你当时应该是知道的。这就像你开车闯了红灯,不能以“我没看见红灯”为由就完全免责,交警会根据路况、天气、你的状态来判断你是否尽到了一个驾驶员应尽的注意义务。在刑事案件中,这种“推定”会更加严格和审慎,但原理是相通的。
那么,办案机关通常会从哪些角度,来判断一个销售者是否“应该知道”他卖的东西有问题呢?这通常是一个综合认定的过程,我把它总结为几个常见的审查要点。
首先,看货品的来源和外观。你卖的减肥药,是从正规的医药公司还是大型电商平台进的货?有没有合法的进货单据和发票?如果你的上家只是微信上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通过转账发货,这就很难称之为正规渠道。再看产品本身,包装上有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许可证这些基本信息?如果这些都没有,那就是典型的“三无产品”。作为一个成年人,销售这种来路不明、信息不全的入口之物,法律会认为你至少应该抱有怀疑,而不是心安理得地认为它完全没问题。
其次,看你的认知能力和从业背景。你本人的文化水平如何?之前是否从事过药品、保健品的销售工作?有没有接受过相关的专业培训?如果你本身就是医护人员或者有过相关从业经历,那么你对这类产品的注意义务,自然要比一个完全没有背景的普通人高得多。在这种情况下,再说“不知道”就很难有说服力了。
最后,还会结合一些旁证,比如你的进货价格是否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你和上家的聊天记录里有没有出现过一些暗示产品“效果好”、“有奇效”但又回避具体成分的对话。这些看似零散的细节,拼凑起来就可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指向你对产品的“非正常”状态是知晓或至少是放任的。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很多当事人以为只要咬定“不知道”就可以,却忽略了办案机关会从多个维度去审视你的行为。对于想通过兼职赚点钱的朋友,我的建议是,千万不要轻易触碰自己认知范围之外的领域,尤其是食品、药品这类直接关系到他人身体健康的商品。那种利润高得不正常、来源说不清楚的东西,往往就是陷阱。
说到底,法律评价一个人的行为,看的不仅是嘴上怎么说,更是看实际上怎么做。一个理性的、谨慎的普通人,在面对一桩生意时会如何判断和选择,这就是一个重要的参照标准。天上不会掉馅饼,那些看起来太美好的机会,背后可能早已标好了代价。守住常识,就是守住我们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底线。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