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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出借银行卡被认定“帮信罪”,声称“不知情”还有辩护空间吗?

2026-05-10

“叶律师,我就是把卡借给我表哥用了一下,怎么就成了帮信罪了?”

最近两年,随着“断卡行动”的深入,我们团队接到的咨询里,帮信罪,也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几乎成了最高频的罪名。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觉得委屈,认为自己只是借张卡给亲戚朋友,主观上并没有想去犯罪,怎么就触犯了刑法。

在过去,这种“我不知道”的辩解,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很难被采纳。但情况正在发生变化,特别是对于那些因为亲友关系而稀里糊涂卷入案件的朋友来说,转机已经出现。

“我不知道”这四个字,为什么以前很难说服办案机关?

帮信罪的核心,在于“明知”。也就是说,你必须明知对方在利用信息网络犯罪,还为他提供帮助,才构成犯罪。但在实践中,“明知”是一种主观状态,看不见摸不着,怎么证明呢?

在以前的很多案件里,办案机关会进行一种推定。他们会认为,作为一个有正常认知能力的成年人,你应该知道银行卡、电话卡不能随意出借或出售,因为这背后有巨大的风险。媒体、社区、银行天天都在宣传,你还把卡给别人,并且从中得到一点好处,那么就推定你是“明知”的。所以,很多当事人反复强调自己“不知情”,但如果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这种辩解往往显得很苍白。

简单来说,仅仅是口头上的否认,很难对抗“你作为一个成年人,理应知道”这种逻辑推定。这导致很多确实是被亲友蒙蔽的当事人,处境非常被动。

一份会议纪要,给这类案件带来了新的转机

事情的改变,源于去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一份《会议纪要》。这份文件虽然名字听起来很内部,但对“两卡”类案件的走向影响巨大。我个人认为,这是司法实践的一大进步。

这份文件里明确提出,办理这类案件时,不能简单地因为当事人有出售、出租银行卡的行为,就直接认定他“明知”。这句话非常关键,它相当于给之前那种简单的推定逻辑踩了一脚刹车。它要求办案机关必须综合全案的证据来判断,不能只听信口供,也不能搞“一刀切”。

特别是文件里提到的一点,对于我们处理很多普通人的案件来说,意义非凡。文件说,如果交易双方存在亲友关系这种信赖基础,只是偶尔一次向对方出租、出售银行卡的,在认定“明知”时应当非常审慎。

亲戚、朋友间的“信任”,成了案件的关键变量

“审慎认定”,这四个字给了我们辩护工作很大的空间。这意味着,如果你真的能证明,自己是基于对亲戚、朋友的信任才把卡借出去的,那么案件的结果就可能完全不同。

比如,前阵子有个咨询,一位张先生把自己的卡借给了小舅子。小舅子说自己在北方某城市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走一下流水,还给了张先生几千块钱作为“辛苦费”。张先生觉得是自家人,没多想就同意了。结果没过多久,他就因为涉嫌帮信罪被刑事拘留了。

按照以前的思路,他收了钱,卡里的流水又那么大,很容易被认定为“明知”。但有了新的《会议纪要》作为依据,我们的辩护思路就清晰了。核心就是去证明张先生和小舅子之间的“信赖关系”是真实存在的,并且这次借卡行为是“偶然”发生的。我们可以去收集他们平时的家庭合影、微信聊天记录、家族里其他人对他们关系的证明等等,来构建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张先生主观上确实没有犯罪的故意,他只是一个被亲情蒙蔽了的普通人。

当然,这并不是说只要是亲戚借卡就一律没事。如果证据显示,你明知这位亲戚不务正业,甚至知道他在从事一些违法活动,还把卡借给他,那“亲戚关系”就不能成为你的挡箭牌了。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因为类似的情况而困惑,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构成犯罪,可以先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在当前的情况下,哪些事实对你有利,哪些证据需要立刻开始着手准备。

总而言之,法律的天平正在向着更精细、更人性化的方向调整。对于那些因为“帮信罪”而陷入困境,尤其是因为信任亲友而被卷入其中的普通人来说,法律不再是简单的“有罪”或“无罪”的标签,而是提供了一个可以讲清事实、还原真相的空间。抓住这个空间,用证据说话,是走出困境的关键。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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