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律师,我们开车带人去做‘献血’,真的不知道这是犯法的。”一位女士在家属接待室里,反复向我强调这一点。她的丈夫张先生,平时做点劳务中介的生意,前不久被外省某市的警方跨市带走了,人现在关在某区的看守所里,涉嫌的罪名是组织出卖血液罪。
事情的起因,是外省某市有个人找到张先生,让他帮忙招募一些人去“献血”,并承诺给予好处费。张先生觉得这事儿不难,就开车载着几个人去了。没想到其中一个年轻人没跟家里说实话,他母亲发现后直接报了警。这一报警,就把张先生牵扯了进去。
很多当事人家属在慌乱中,都会把“我们不知道这是犯罪”当作最主要的理由。这种心情我完全理解,但在法律上,这条路往往走不通。
在法律实践中,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法律一旦公布,就推定所有人都应当知晓。换句话说,“不懂法”不能成为免罪的挡箭牌。更重要的是,司法机关会从行为本身来判断当事人是否明知。
就拿张先生这个案子来说,一个很简单的常识是:我们国家鼓励的是无偿献血。你去献血,是奉献爱心,医院最多给你一些纪念品或者营养补助。但如果你组织人去“献血”,不仅献血的人能拿到钱,作为中介的你还能从中获利,这本身就和常理相悖。这种反常的“有偿”模式,足以让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认识到,这件事可能不合法,至少是“不正常”的。
所以,即便当事人口头上一再说“不知道”,但只要他的行为模式显示出他在刻意规避或者利用这种不正常的交易获利,比如收取了数千元的好处费,那么在司法机关看来,就很难采信他“完全不知情”的说法。这就像学骑自行车,最难的不是蹬车,而是掌握平衡感,法律上的“明知”,很多时候也是一种基于社会常识的“平衡感”。
当家人被异地警方带走,关进看守所,家属的第一反应通常是六神无主。打听消息、找人托关系,各种念头都会冒出来。但根据我十八年的办案经验,这些往往是“无效动作”。在刑事案件的初期,最关键、也是唯一有效的动作,就是尽快委托律师去会见。
律师会见,绝不仅仅是去看看人、带几句话那么简单。它有几个核心任务:
首先,是核实案情。当事人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做这件事?总共组织了多少人次?去了哪些医院?自己从中获利了多少?这些最基本的事实,只有从当事人本人那里获得第一手信息,才能和警方掌握的证据进行比对,从而判断案件的严重程度。
其次,是提供法律指导。当事人第一次面对讯问,往往会因为紧张、恐惧而说错话,或者做出对自己不利的陈述。律师的介入,就是要告诉他享有哪些权利,如何正确、合法地应对讯问,避免因为不当的笔录而让案件陷入被动。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笔录一旦签字确认,后续想要推翻就非常困难了。
刑事拘留后的这段时间,通常被称为“黄金救援期”。律师在这个阶段介入,最终的目的,是为当事人寻找有利的突破口,争取最好的结果。
比如,通过会见了解到的情况,我们可以分析当事人在整个链条中的作用大小。他是主犯还是从犯?是单纯的介绍人,还是核心的组织者?这些角色的认定,直接影响到未来的量刑。前不久,我也处理过一个类似的案子,那位当事人的角色比张先生可能更重一些,但通过我们及时的介入和有效的辩护,最终也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到了取保候审。
再比如,涉案金额的大小。这个案子里,家属退还了不到一万的费用,这个数额在同类案件中是否属于情节轻微?这都需要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本地的司法实践来做出判断,并制定相应的辩护策略。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在法律面前,情绪解决不了问题,但冷静和专业的应对可以。家属的慌乱很正常,但更重要的是尽快行动起来,用正确的方法去面对问题。每一步都走在法律的框架内,才是对家人最有效的帮助。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