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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未成年交友风险与法律责任的边界

2026-05-08

一场看似普通的网上交友

前段时间,我接触到一个案件,起因是通过交友软件认识的对象。双方在聊天后线下见面,原本只是普通的约会,却因为对方的身份证信息暴露了真实年龄,事情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这位自称19岁的女生,实际上还未满15岁。

这个情况其实并不少见。网络交流的便利使年龄、身份都变得容易伪装,一旦出现涉及未成年人的情形,性质就完全不同。尤其是在发生肢体接触或财物往来的情况下,哪怕是出于“同情”、“善意给钱”,也可能触发刑事风险。

从法律角度来看,任何成年人在与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发生亲密接触、赠与财物或有引诱性质的行为时,都需要非常谨慎。很多人以为没有发生性行为就没事,但实际上法律的判断标准并不只看发生了什么,而是看双方是否有违伦理、是否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心理或身体伤害。

风险的本质:法律认定与行为边界

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是否出于自愿”,而在于一方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4岁的属于儿童,14至16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即便他们表示“同意”,也并不能免除成年人的法定责任。换句话说,即便当事人认为没做错什么,法律上依然可能认定存在猥亵未成年人或其他侵害行为。

我在执业中见过不少类似的误区。部分当事人陷入纠纷时往往说:“我看他像十八九岁”、“对方主动来找我”,但这类理由在取证阶段并不被采信。只要存在接触、转账、或其他被认为包含情感诱导成分的行为,执法机关通常都会深入调查。尤其是涉及网络平台时,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视频监控等,都会成为事实依据。

如果确认没有任何强迫或猥亵行为,只是单纯误认年龄,法律上可以争取不构成犯罪。但前提是:必须有清晰的证据链,比如现场监控、客观记录等。而一旦出现身体伤害或金钱往来,就可能涉及其他罪名,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或者非法侵入隐私等。

如何应对与自我保护

遇到类似情况,首先要做的不是慌乱,而是保留证据并如实说明。视频、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这些看似日常的资料,往往是关键的法律依据。其次,不要试图“私了”或“补偿”,尤其是在未成年人案件中,任何私下转款或情绪化行为都可能让案件更复杂。

有的家属在愤怒中可能采取过激行为,比如上门冲突甚至伤人,这时应立即报警。根据伤情鉴定结果,造成轻伤可追究故意伤害或寻衅滋事罪。反过来,如果当事人在处理过程中不规范,也可能被指控存在诱导、猥亵或不当接触。法律并不偏袒任何一方,只看事实与证据。

说实话,第一次接触这类案子时,我也感到复杂——既有社会层面的伦理冲突,也有法律界线的模糊。但多年的经验告诉我,最重要的是冷静面对,让证据说话,让程序发挥作用。

行动建议

在网络交友中,成年人应主动确认对方身份,特别是年龄信息。只要涉及未成年人,最好避免任何含有亲密接触或金钱往来的行为。若事情已被警方介入,当事人应当尽快寻求法律咨询,明确自己是否构成刑事风险。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因为不了解规则走错了第一步。很多家属只是想知道“现在该怎么办”,这很正常。可以先把情况告诉律师,让专业人员帮你判断当前的重点问题。

结语

网络让人与人的距离变近,也让风险变得隐匿。对于成年人而言,责任意识是保护自己的第一道防线。每一次点击、每一次见面、每一次转账,都可能有法律意义。了解边界并留存证据,远比事后解释更有价值。希望大家都能记得这一点。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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