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有位外省某市的家属找到我,进门就急着问,家人因为介绍卖淫被抓了,一分钱好处都没拿,是不是直接就能取保?这种问题我每个月都要碰到好几次,很多人对这个罪名的认知偏差太大了。
很多当事人觉得自己只是好心帮朋友转介绍客户,没拿提成没获利,就不可能构成犯罪,这是最常见的误区。按照法律规定,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条件有两个,要么获利达到法定数额,要么介绍人数超过两人,只要满足其中任意一个,就符合立案标准。换句话说,哪怕你一分钱好处都没拿到,只要介绍的人数达标,一样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判断是否涉罪的核心是行为的危害性,不是你有没有拿到钱。
我之前办过一起类似的案子,当事人是某休闲场所的接待员,平时忙不过来的时候,就会把手上的客人介绍给相熟的同事,自己没拿多少提成,获利金额远达不到立案的数额标准,但最后统计下来她介绍的人数有十几人。刚会见的时候当事人还想不通,觉得自己就是帮个忙,最多罚点钱就算了,根本不知道介绍人数超过十人就属于情节严重,基准刑直接在五年以上。后来我们团队翻了三遍卷宗,找到了证人证言里的矛盾点,核减了一部分认定的介绍人数,最终才帮她争取到了符合预期的罪轻判决。
很多家属碰到这种事第一反应就是「我们没获利,肯定很快就能出来」,这种侥幸心理反而容易耽误黄金辩护时机。这种情况下首先要做的,是先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核实清楚实际的介绍人数、获利情况这些核心事实,再针对性去找证据的突破口,要么争取核减认定的数额或者人数,要么梳理有没有自首、坦白、自愿认罪认罚这些从轻情节,才是正确的应对思路。
刑事案件的处理从来没有想当然的结论,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遇到问题先搞清楚法律规定,不用过度焦虑,也别不当回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