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律师,我爸什么都没干,就因为院子里的几株花,人就被带走了。”电话那头,一位女士的声音很焦急,带着一丝哭腔。
这几年,我接到过不少类似的咨询。案情听起来五花八门,但核心的困境往往很相似:家里老人出于各种原因,在院子里、楼顶上,甚至阳台的花盆里,种植了一些不该种的植物。等公安找上门时,被带走的却往往是作为户主的儿子或女儿。很多当事人家属都想不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是家属们最常问的问题。在他们看来,谁种的就该由谁负责,天经地义。但刑事案件的办理,有它自身的逻辑。
当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来到现场,发现院子里种着超过五百株的罂粟,这已经达到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入罪标准。那么接下来,第一个问题就是:谁是犯罪嫌疑人?
说实话,办案人员面对这种情况,一开始也可能“挠头”。一个院子,一家人住在一起,到底是谁干的?在没有明确线索的情况下,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将这片土地的管理者,也就是户主或者实际控制人,作为初步的调查对象。因为从法律上看,你对你家院子里长出什么,负有最基本的注意和管理义务。所以,即使王先生(化名)反复解释花是八十多岁的父亲种的,他还是被带走了。这是侦查工作的第一步,并不代表最终的结论。
“只要让我爸去说清楚就行了吧?”这是很多家属的第二个误区。
在我十八年的执业生涯里,见过不少老人为了保护子女,主动站出来“顶包”的案例。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家庭成员之间“转移”责任的说法,办案机关会非常谨慎。一句简单的“是我干的”,如果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是很难被采信的。
就像王先生的案子,他八十多岁的父亲王大伯说,种子是在菜市场买菜时,一个摊贩看他腿脚不便,私下卖给他的,说是能治腿疼。整个交易没有监控,没有电子支付记录,就是几十块钱的现金交易。想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个摊贩,难度可想而知。王大伯年事已高,腿脚不便,他是否还有能力完成播种、照料这一系列行为?这些都是需要向办案机关证明的疑点。如果拿不出有力的证据,光靠王大伯的一面之词,很难洗清王先生的嫌疑。
当家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往往会陷入慌乱,不知道该做什么。其实,刑事拘留后的三十多天,是决定案件走向的“黄金时间”。与其病急乱投医,不如沉下心来,做好两件事。
第一,安抚好老人,尽可能详细地还原事实。比如王大伯的案子,我们会引导家属去问清楚:卖种子的人长什么样?摊位在菜市场的哪个位置?是固定的还是流动的?当时具体是怎么聊起来的?买完种子后,又是如何处理的?这些看似琐碎的细节,都可能成为串联起整个证据链的关键。我们办案,就是要用无数个真实的细节,去构建一个令人信服的事实。
第二,尽快让专业律师介入。律师能第一时间会见被拘留的当事人,了解他在案发时是怎么对公安说的,核实关键细节,防止因紧张或不懂法而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话。同时,律师会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判断哪些证据对当事人有利,指导家属去搜集。比如,在这个案子里,那些罂粟大多还没长到巴掌大,只有一两株开了花。这个“未成熟”的状态,在法律上就很有说头,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定性。这些专业的辩护空间,是家属自己很难把握的。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很多人以为只要老人去“自首”就行了,但如果缺乏旁证,反而可能让事情更糟。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情况,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眼下最关键的一步应该怎么走。
很多时候,一些看似荒唐的案件背后,往往藏着普通家庭的心酸和无奈。法律是严肃的,但作为刑事律师,我们要做的是在规则之内,拨开迷雾,找到能够证明真相的证据,为当事人争取一个最公正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