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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因不法行为被骗数千元,钱能追回吗?自己会受罚吗?

2026-05-07

有一种骗局,专挑那些有“把柄”在别人手里的人下手。最近,就有一位朋友来咨询了这样一个案子,情况很典型,也很无奈。他因为一时冲动,想去进行一些不健康的活动,结果对方人没见到,前前后后反被骗走了数千元。钱不多,但气不过,想报案又怕把自己牵连进去。这种“哑巴亏”,到底应该怎么办?

超过追诉时效,行政处罚的“靴子”已经落地

很多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最担心的其实不是钱,而是自己会不会因为最初那个不光彩的念头而受到处罚。这位来咨询的朋友也是一样,事情发生在两年前,他一直惴惴不安。

这里,我首先要明确一点:我们得把两件事分开看。当事人最初打算进行的“找乐子”行为,性质上属于行政违法,归《治安管理处罚法》管。而根据规定,这类行政违法行为的追诉时效是六个月。也就是说,如果行为发生在六个月之内,公安机关查实后,可以依法进行拘留、罚款等处罚。但如果事情已经过去六个月以上,就像这位朋友的情况,已经过去了两年,那么追究行政责任的时效就已经过了。即便现在去报案,公安机关也不会再因为这件事本身去处罚他,顶多是进行批评教育。所以,对于自身会不会被拘留的担心,基本可以放下了。

钱能要回来吗?法律上的可能与现实中的“一本账”

解决了第一个担忧,我们再来看核心问题:被骗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这里存在两种可能,但现实却往往是残酷的。

第一种可能,如果把这笔钱定性为“嫖资”,那它属于违法交易的款项。法律对待这种钱款的态度很明确,一旦查实,会被依法收缴,上缴国库。也就是说,这笔钱既不会留在骗子手里,也绝无可能再退还给当事人。

第二种可能,也是我们辩护中会努力的方向,就是将对方的行为定性为诈骗。对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提供任何服务,纯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钱财。在我国,诈骗数千元通常就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如果能成功以诈骗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那么被骗的钱作为被害人的损失,在理论上是可以被追缴并发还的。

但理论归理论,我们还得算一笔“现实账”。对方之所以敢这么做,就是抓住了当事人“心里有鬼”、不敢声张的心理,玩的是一种“黑吃黑”的把戏。如果要报案,当事人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配合调查、提供证据。如果要委托律师,相关的费用加起来,很可能比被骗的数千元还要多。为了追回一笔不大的数目,却要付出远超其本身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这笔账划不划算,是每个当事人都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报案还是“认栽”?一个需要冷静权衡的选择

那么,到底是咽下这口气,还是坚持维权到底?这没有标准答案,是一个需要冷静权衡的选择。

选择报案,好处是给了骗子应有的惩罚,也给了自己一个追回损失的机会。但风险在于,虽然大概率不会受到行政处罚,但自己的不光彩行为毕竟会被记录在案。这位朋友在外省某市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他担心万一事情传开会影响前途。这种担心并非空穴来风,虽然概率不大,但无法完全排除。

选择“认栽”,把这笔钱当成交了“学费”,买个教训,就此翻篇。这样做的好处是快刀斩乱麻,避免了后续无尽的麻烦和潜在的风险,能让自己尽快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坏处自然是心有不甘,感觉正义没有得到伸张。

作为一名刑事律师,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我会告诉他,法律赋予了你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利。但作为一位在杭州执业了十八年的法律人,我也必须坦诚地告诉他, pursuing this right has its costs. 最终如何抉择,取决于他自己更看重什么。

这类案件最纠结的地方,就在于法律上的可能性和现实中的成本常常不匹配。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困境,在决定是“咽下这口气”还是“奋起维权”之前,不妨先把来龙去脉理清楚。我会帮你分析不同选择背后的利弊,至少让你知道脚下的路该怎么走。

很多时候,法律能提供武器,但要不要扣动扳机,需要我们自己来权衡。在愤怒和不甘之外,冷静地评估风险和收益,才是成年人解决问题的真正方式。希望每一个身处困境的朋友,都能做出不让自己后悔的选择。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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