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刑事团队 · 专注刑事辩护十八年 0571-87702787 | 400-0571-630
允道文章

刑事律师叶斌:不批捕之后,案子“挂”了一年,该怎么办?

2026-05-07

“叶律师,人已经出来了,是不是就意味着没事了?”这是很多当事人家属在等到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会问我的第一句话。我理解那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但我的回答常常会让他们心里又“咯噔”一下:不批捕,只是走完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案子并没有结束。

我们团队前年办过一个强制猥亵的案子,就完整地经历了从不批捕到最终撤案的全过程,中间的曲折,尤其值得正在经历或可能面临类似困境的朋友们了解。

不批准逮捕,是怎么争取来的?

这个案子的当事人张先生,是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位未成年的女孩。两人见面后,发生了关系。事后,女孩因为一些经济上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就报了警,称自己遭到了猥亵。张先生很快就被刑事拘留了。

家属找到我们时,非常焦虑。我第一时间去会见,从张先生口中了解到的版本,和报案内容大相径庭。他坚称双方是自愿的,并且给我看了两人之前的聊天记录和一些转账记录,可以侧面印证女孩报案的动机可能不纯。但在侦查阶段,办案人员的主观倾向性很强,他们更愿意相信报案的“被害人”。我记得当时去沟通,对方态度很直接,认为我们只是在听信一面之词。他们甚至对家属说,请律师没什么用,案子肯定要批捕的。

说实话,这种话我们听得不少。我告诉家属,最终的决定权不在侦查机关,而在检察院。我们能做的,就是依据事实和证据,在审查批捕的“黄金七天”里,和检察官充分沟通。当案卷被送到检察院后,我们立刻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核心观点就两条:第一,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能够证明张先生实施了强制行为;第二,双方的聊天和转账记录,恰恰说明这更像是一场因金钱而起的纠纷。最终,在审查期的最后三天,检察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张先生在被关押了将近一个月后,办理了取保候审,回家了。

案子被“挂”起来了,比想象中更煎熬

人是出来了,但取保候审意味着他仍然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行动受限,随时要接受传讯。更重要的是,心里的石头始终悬着。根据法律,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一年。一年内,侦查机关如果补充到了新的证据,可以再次报请批捕或直接移送审查起诉;如果证据依然不足,就应该撤销案件。

但现实是,这个案子就这么“挂”起来了。一年时间快到了,我们去询问进展,对方既不移送,也不撤案。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少见。对于办案机关来说,直接撤案,意味着承认之前的侦查存在问题,他们面临着内部的压力。所以,很多证据不足的案子,就会被搁置,让取保候审的期限自然届满,当事人虽然事实上一时是自由的,但法律身份却一直不清不楚。

这对当事人是一种巨大的心理折磨。张先生那段时间状态很差,工作生活都受到了影响。我们团队也很清楚,不能就这么等下去。我们开始通过正式的渠道,向其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持续跟进,反复沟通,指出案件在证据和程序上存在的问题。这个过程很漫长,也需要极大的耐心。最终,在我们的不断努力下,办案机关终于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拿到那份撤销案件决定书的时候,我们和当事人都长舒了一口气。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或者在看到一点希望后就放弃了坚持。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这个案子办下来,我最大的感触是,刑事辩护是一场环环相扣的博弈,也是一场耐力赛。从侦查阶段争取不批捕,到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再到审判阶段的罪轻辩护,每一步都需要专业和坚持。即便遇到了案子被“挂起”这种程序难题,也不意味着无计可施。法律赋予了我们申诉和反映情况的权利,只要案件确实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坚持下去,就总会有迎来转机的可能。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 返回允道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