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金包银”冒充黄金去骗回收店,这类案子我办过一些。几乎每一份笔录里,当事人的第一反应都是相似的:“我不知道这是假的,我也是从别人那里买来的,我也是受害者。”
不久前,我在杭州某看守所会见了一位因此被拘留的张先生。他告诉我,他手里的“黄金”是从别人那花了几千元买的,价格不算特别便宜。拿到回收店里一抵押,转手就能赚取一笔可观的差价。这种来钱方式太快,让他没能及时收手,最终还是出事了。
在会见中,他反复向我强调,自己对“黄金”的真伪并不知情。他固执地认为,只要坚持这个说法,办案机关就会相信他也是个无辜的受害者。但作为执业十八年的刑事律师,我必须告诉他,这种想法在现实中是极其危险的。
很多当事人的逻辑很简单:只要我什么都说不知道,就无法证明我主观上是故意的。这个想法看似合理,却忽略了办案人员的视角。当你越是强调自己的“无知”,尤其是在一些关键事实上含糊其辞时,在他们看来,这恰恰说明你的态度有问题。
他们会怀疑,你是不是在故意隐瞒什么?是不是在保护你的上家?你们之间是否存在更深层次的勾结,甚至属于同一个犯罪团伙?这就像一个孩子手里的糖不是自己家的,他却说不清糖是哪来的,大人很难相信他不是偷的,反而会觉得他在撒谎。
实际上,在侦查初期,办案机关关注的核心问题非常具体:你的货是从哪里来的?怎么联系上卖家的?货款是怎么结算的?你又把货卖给了谁,卖了多少次?收款方式是什么?剩下的货又在哪里?如果你对这些问题都以“不知道”来搪塞,那么你不仅无法洗脱嫌疑,反而会让自己的处境雪上加霜。
如果你真的认为自己是被上家欺骗了,那么“我不知道”恰恰是你最不该说的话。因为,要证明自己是受害者,你就必须承担一定程度的举证责任,让你的说法听上去合情合理,并且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具体来说,你至少需要清晰地说明几个问题:上家是谁,哪怕只是一个网名或联系方式;当初购买的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认知,还是低得离谱;对方是如何联系你的,又是通过什么方式发货和收款的。这些细节,是构成你“被骗”这个故事完整性的关键部分。如果这些都说不清楚,单凭一句苍白的“我不知道”,在证据面前是站不住脚的。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的口供是否与其他证据一致,是决定其能否获得取保候审,乃至后续争取更有利处理结果的重要因素。如果你的说法和别人的说法、和书证物证都对不上,那办案机关又该如何采信你呢?只有让自己的陈述经得起推敲,才有可能为自己打开一个有利的突破口。
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时间,其实就在第一次笔录里。很多话一旦说了,就很难再推翻。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这种情况,不确定该如何陈述对自已最有利,可以先找律师沟通一下。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理清楚,比仓促地用一句“我不知道”去应对要稳妥得多。
在办案人员面前,试图用简单的否认来掩盖复杂的事实,往往是行不通的。聪明的做法不是去编造一个完美的“不知情”故事,而是基于客观事实,在律师的帮助下,清晰地说明自己的参与程度和认知边界。有时候,说清楚比说“没有”更有力量。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