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来自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常常让家属的心沉到谷底。尤其当上面写着“有期徒刑两年半”或一个更高的数字时,一个问题会反复浮现在他们脑海里:明明已经自首,赃款也全都退了,为什么还是一个实刑的建议?数罪并罚的情况下,还有机会争取缓刑吗?这个问题,我在执业的十八年里,被问过无数次。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怎么来的。很多家属有一个误区,认为量刑建议是一个“起点”,自首、退赃这些情节应该在法院审判时再进行“扣减”。但事实恰恰相反。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通常已经是综合考虑了当事人所有从轻、减轻情节之后,得出的一个“终点”结论。也就是说,正是因为有了自首和全额退赃,量刑建议才可能是两年半;如果没有这些情节,这个数字只会更高。
这就像一场考试,当事人已经尽力答完了所有会做的题目,也写上了加分题的答案,检察院根据这份答卷,给出了一个分数。这个分数,在他们看来,已经是公允的了。所以,当家属拿着这份“成绩单”来问我,到了法院还能不能再提分时,我通常会告诉他们,这取决于我们手里还有没有新的“得分点”——也就是检察院在做量刑建议时,没有掌握或没有充分考虑到的情节。
数罪并罚,本身并不意味着就和缓刑绝缘了。根据《刑法》的规定,只要最终合并执行的刑期在三年以下,并且不属于累犯或特定严重犯罪的情形,理论上都存在适用缓刑的可能性。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能不能”,而在于“怎么争”。在当前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下,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对法院的判决有着极强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就相当于接受了这份量刑建议。想在法院阶段再推翻它,难度非常大,除非有新的、足以影响量刑的情节出现。
那么,什么是新的情节?我举个我们团队办过的真实案例。几年前,杭州一家公司的王总因为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两个罪名被刑事拘留。经过我们介入,他很快就退赔了全部款项。但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依然是实刑,大概在两年多的样子。家属非常焦虑。当时我们的策略是,不能只停留在已经完成的动作上。我们一方面继续与被害单位沟通,取得了对方的刑事谅解书;另一方面,也是最关键的一步,我们主动向法院预先缴纳了一笔相当可观的罚金。这个行为传递了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当事人真心悔罪,并且愿意尽最大努力去弥补损失、接受处罚。最终,在法庭上,法官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认为当事人的悔罪表现确实突出,最终判决适用缓刑。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辩护不是被动接受,而是要主动出击,为当事人创造有利的条件。
刑事案件的辩护,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错过最佳时机,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关键一步。尤其是在认罪认罚的背景下,从刑拘到审查起诉的这个阶段,往往是决定最终结果的黄金时期。如果你现在也面临类似的困境,不确定是该接受量刑建议还是到法院再争取,可以先把手头的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在当前这个节点,哪条路对当事人更有利。
法律是严谨的,但它也为人性的悔悟和行为的弥补留下了空间。争取缓刑,争取的其实就是这样一个被认可、被宽恕的机会。而这个机会,很多时候需要靠专业的判断和积极的行动去主动创造,而不是仅仅被动地等待一个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