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执业这么多年,我见过不少贴着封条的公司大门。对于很多企业家朋友和他们的家人来说,那张白纸黑字的封条,就像一张有罪判决书,直接把人心打到了谷底。尤其是当事涉政府补贴,金额动辄达到千万级别时,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完了,用了假合同,这就是诈骗,肯定要重判。
但作为一名处理了大量经济类犯罪案件的刑事律师,我想说,这个看法,可能并不准确。不久前,我和我的团队就为一个涉及相当可观金额的补贴类案件的当事人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他现在已经回家了。这个案子让我们再次确认了一件事:在法律上,事情远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
很多当事人家属来找我时,都特别焦虑地反复说一件事:“叶律师,我们当时为了符合申报条件,确实在一些票据和合同上做了些手脚,这是不是就没救了?”这种担忧我完全理解。因为在一般人看来,“造假”和“诈骗”几乎是划等号的。但在刑法的世界里,这两者之间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我们需要明白,诈骗罪的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说,定罪的关键,不是看当事人有没有使用不规范的材料,而是要看他拿到这笔钱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很多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是真的想把事业做大做强。但有时候,政府的补贴政策会有一些硬性指标,比如要求采购特定类型的设备,或者要求研发投入达到某个比例。企业为了拿到这笔救急或者发展的资金,可能会在申报材料上做一些“变通”,以求符合标准。从法律角度看,这种行为确实属于违规,但它和从一开始就想把钱骗到手揣进自己腰包,是两码事。
既然目的很难说清,那我们怎么向办案机关证明当事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呢?答案就藏在资金的真实去向里。这几乎是我们办理所有补贴类诈骗案件的辩护核心。
钱,是不会说谎的。补贴资金到账后,是用来扩建了厂房,还是购买了新的生产线?是支付了员工的工资和社保,还是投入了新产品的技术研发?又或者,是被当事人拿去买了豪车、豪宅,或者转移到了海外?每一笔资金的流向,都清晰地勾勒出了当事人内心真实的目的。
哪怕最后项目因为市场环境变化、经营不善等原因失败了,导致资金链断裂,只要能证明这笔补贴确实用在了企业的实际经营上,为当地的就业和税收做出了贡献,那就很难被认定为诈骗。商业经营本身就有风险,不能把正常的商业失败,简单等同于刑事犯罪。我们的工作,就是把这些复杂的账目一笔一笔梳理清楚,形成一条清晰的证据链,向办案机关证明:这位企业家虽然在申报程序上存在瑕疵,但他是一位真正的经营者,而不是一个骗子。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当公司被查封,账目被冻结,很多企业家朋友和家属第一时间是慌乱的,但这恰恰是梳理资金流向、固定有利证据最关键的窗口期。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说实话,办理这类案件,心里也常常五味杂陈。我们面对的,往往不是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而是一个在经营上可能走了点弯路,但本质上还想做点实事的人。当辩护成功,帮助他重获自由,看到一个原本陷入停滞的企业能重新运转,看到那些依赖这家企业生存的员工能回到岗位,这或许是我们作为刑辩律师,在这类案件中感到最有价值的时刻。这不仅仅是为一个人的自由辩护,更是为了一家企业的生存、数十上百个家庭的生计在努力。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