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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别让情绪掩盖了真相

2025-11-03

深夜的电话铃声划破寂静,一个年轻人颤抖着声音告诉我:“我妈妈被指控故意杀人。”他接着说,“她打伤了我爸,还用刀砍了十几刀……”他的语气里充满困惑和痛苦。我们都知道,家庭暴力案件一旦升级为刑事案件,往往比表面更复杂。

认罪,但不能盲目认

在刑事辩护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家属出于内疚、恐慌或压力而急于认罪的情况。但法律不是情绪的审判台,而是事实与证据的衡量器。

设想这样一个场景:一位母亲因长期忍受丈夫的辱骂和酗酒,在一次争吵后动手反击,造成重伤。她可能没有预谋杀人,但因为愤怒和失控,导致伤害行为严重。这种情况下,如果仅凭结果定性为“故意杀人”,就容易忽视她的主观动机和行为过程。

我们必须清楚:刑法中的“故意杀人”要求有明确的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意图。而本案中,你母亲的行为是否具备这一要件,需要从多个维度综合判断。

首先,她使用的工具并非致命武器;其次,她攻击的部位并未集中在要害;再者,她在砍击数刀后选择离开,并主动报警——这些细节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如果能证明她当时并无杀人的直接故意,而是处于一种激愤下的伤害冲动,那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才是更合理的定性。

谅解书≠逃避责任

另一个常见误区是:只要签署了谅解书,就能减轻甚至免于处罚。但现实远非如此简单。

举个例子:假设一位父亲常年家暴,某天被妻子反抗受伤,事后他签署谅解书表示“不追究”。法院是否会因此减轻对妻子的量刑?答案取决于行为本身的性质。如果妻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自然另当别论;但如果构成犯罪,即使有谅解书,也不能改变其违法性质。

回到你的案件,你父亲签署谅解书的前提是“愿意原谅”,但他本人并没有动手打人。这种“无过错方”的谅解书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只能作为酌情考虑因素,而非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

此外,你提到你母亲曾有过类似前科。这一点必须谨慎对待,不能简单类比。每一次事件的具体情境不同,司法机关应当独立评估每次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入罪思维模糊时,律师该怎么做

面对复杂的家庭关系和激烈的情绪冲突,很多人会陷入“非黑即白”的思维陷阱。检察官倾向于入罪,家属希望减轻处罚,而当事人本身又夹在中间不知所措。

在这种情况下,团队律师的作用尤为重要。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还原现场的真实情况,而不是听信片面之词。比如:

- 你母亲是否真的“随心所欲地行动”?是否有自首行为?
- 她是否在砍击过程中表现出明确的“剥夺生命”意图?
- 你父亲是否真的保持清醒并主动拨打120?这是否意味着他并未丧失意识?

这些问题的答案,将决定整个案件的走向。如果你母亲确实只是出于一时冲动实施了伤害行为,那么我们可以从“故意伤害”入手,争取最有利于她的判决。

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不要被情绪左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而法律的意义,正是在纷繁复杂的人性和现实中,寻找最接近正义的那个答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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