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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有时候,那份用重金换来的“谅解书”是个陷阱

2026-05-06

家人被公安机关带走,对方放出话来,要一笔不小的赔偿才肯出具“谅解书”。这钱,是给还是不给?很多家属找到我的时候,都卡在这个问题上。在他们看来,这似乎是救人的唯一稻草。但作为办了十八年刑事案件的律师,我必须告诉你,有时候,这根稻草非但救不了人,反而会把人往更深的水里拽。

赔钱就能了事?先看看行为的性质

我想起前几年在杭州办过的一个案子。当事人王先生是做餐饮生意的,平时为人直爽。有天晚上,他弟弟在一家KTV被几个人围住,成了别人的出气筒。王先生接到电话,当时也喝了点酒,情绪一上来,带了把刀就冲了过去,混乱中把对方捅伤了。人被带走后,公安机关初步定的是寻衅滋事罪。

对方家属很快找上门,要求数十万的赔偿,否则免谈。王先生的家人急得团团转,准备砸锅卖铁凑钱。我听完情况,给出的建议却让他们愣住了:先不要急着谈赔偿。

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反常识?原因其实很简单。王先生有暴力犯罪的前科。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我们花重金拿到了谅解书,也仅仅是在量刑上争取一点从轻情节。但支付赔偿这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被视为一种变相的“认罪”。一旦钱赔了,就等于默认了寻衅滋事的性质。结合他的前科,别说取保候审,就连争取缓刑的希望都非常渺茫。这笔钱,可能换来的只是一个“从轻”的实刑判决。

寻衅滋事还是事出有因?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这个案子的关键,不在于赔多少钱,而在于行为的定性。寻衅滋事这个罪名,法律上讲究的是“无事生非”,为了寻求刺激、逞强耍横,随意殴打、骚扰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比如,一个人在烧烤摊喝多了,看谁不顺眼就过去打一顿,这就是典型的寻衅滋事。

但王先生的情况完全不同。他不是为了破坏社会秩序,他的行为有非常明确的前因后果——保护正在被殴打的弟弟。当我赶到KTV时,冲突仍在继续。他是在情急之下,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才动了手。虽然方式过激,但这和“无事生非”是两码事。

对于这类定性上存在争议的案件,我的策略通常是,不过多与侦查机关纠缠,而是把沟通的重点放在审查起诉阶段。果不其然,案子在几天内就到了检察院。在和检察官沟通时,他问了一个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很关键的问题:“他和被打的人是亲兄弟吗?”

我当时有点意外,回答说:“是的,材料里没有体现吗?”后来才了解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可能只侧重于描述当晚的冲突过程,对于这个最重要的“动机”——保护亲人,并没有作为重点呈现。当检察官从我这里确认了这个核心事实后,整个案件的性质就变了。他不再是一个无端挑衅的滋事者,而是一个救人心切的哥哥。

最终的结果是,不到两周,王先生就被释放了。我们最后只赔偿了对方几千元的医药费,那笔数十万的赔偿,我们一分没给。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有时候,家属出于爱和焦虑做出的决定,反而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如果你现在也面临类似的困境,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处理刑事案件,就像解一道复杂的数学题,不能只盯着某一个数字,而要看懂整个公式。找准了核心的法律关系,很多看似无解的难题,其实都有了突破口。我们追求的,从来不是花钱平事,而是从法律上真正地解决问题。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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