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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公司涉嫌诈骗,普通员工说“不知情”有用吗?

2026-05-06

在涉及公司化运营的诈骗案卷宗里,我最常看到的一句笔录就是:“我只是个基层销售,按公司规定干活,根本不知道这是在诈骗。”这句话反映了很多当事人的真实认知,但也折射出了一个致命的法律盲区。

一、你认为的“不知情”,和法律上的概念并不一样

很多身在其中的员工,尤其是刚入职不久的年轻人,往往觉得自己很委屈。比如有些成人教育或者学历提升公司,表面上有正规的办公场地,有完善的打卡制度,甚至老板在开会时还反复强调合法合规。当事人觉得自己每天只是在上班、拿底薪加提成,公司高层的真实意图自己怎么可能知道?

很多家属在初次面谈时,也常常抓住这一点,认为只要证明孩子不知道老板在搞诈骗,就能平安无事。但问题在于,法律上要求的“主客观相统一”,并非要求普通员工和主犯老板有着完全一致的犯罪认知。从法律角度看,只要员工在客观上实施了欺骗性行为,哪怕对公司的整体诈骗链条只是一知半解,也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或帮助犯。

二、话术和虚假材料,是判定“主观明知”的试金石

这时候很多当事人会问:既然大家都说不知道,办案机关怎么证明我知情呢?在办理这类案件的经验中,我发现突破口往往隐藏在每天的工作细节里。

比如,公司是否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的销售话术?员工在和客户沟通时,有没有按照话术去诱导对方交钱?有没有发送过伪造的盈利截图、虚假的合同文件,或者对根本无法实现的学历提升做出过打包票的承诺?

一旦员工把这些明显不真实的东西发给了客户,在法律的逻辑里,这就说明员工已经察觉到公司业务存在欺骗性质。你发送了虚假材料,推进了客户被骗的进程,这种行为本身就足以让办案机关推定你具备了“主观明知”。在团伙类的网络诈骗案件中,一线销售和客服的主观知情,往往就是通过这些客观存在的微信聊天记录和操作留痕来证明的。你认为的不知情,在面对确凿的客观证据时,往往显得苍白无力。

三、面对这种困局,当事人应该怎么办

说实话,遇到这类案件,基层员工往往面临很大的压力。有的人觉得自己不知情就硬扛,有的人则因为害怕而胡乱认罪。这两种极端的做法都不利于解决问题。这类案件的应对核心,在于精准剥离当事人行为与公司诈骗核心的关联度。我们需要厘清当事人在整个业务链条中到底处于什么位置,是否真的属于被蒙骗的受害者,还是在半推半就中成为了利益链条上的一环。

在这类案件中,如果客观上的关键指控证据存在真实性瑕疵,或者现有证据确实无法证明当事人存在主观明知,且行为并没有超出正常职务范畴,那么辩护方向可能会指向无罪。但这绝不是仅凭一句“我不知道”就能轻易实现的,它需要从证据链条、客观行为等多个维度进行极其严密的法律论证,以此来动摇定罪的基础。

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时间并不宽裕。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在当事人或者家属意识到之前就已经过去了。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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