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上写着“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对很多当事人和家属来说,这几个字的分量很重,几乎就等同于最终判决了。尤其是在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很多人会觉得,是不是就彻底没有转圜的余地了?其实未必。
首先要明确一点,检察院的量刑建议,顾名思义,它只是一个“建议”。虽然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绝大多数情况下会采纳,但它并不是最终的判决。刑事案件的审判权在法院,这意味着,在法院阶段,辩护律师依然有空间去影响最终的结果。
不久前,我们团队就接手了这样一个案子。一位王先生因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金额有数十万。在审查起诉阶段,他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是一年半的实刑。等到案件移送到法院,家属才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我们。时间非常紧,看得出他们很焦虑,但还没完全放弃希望。
我告诉他们,虽然难,但不是全无机会。关键在于,我们得拿出能让法官采纳的新理由,一个足以改变量刑建议的理由。
想在法院阶段争取转机,突破口往往就在“悔罪态度”这四个字上。但这四个字很虚,怎么才能让法官实实在在地看到?答案通常很具体:用行动表示。
接到案子后,我立刻去法院阅卷,并到看守所会见了王先生。我发现,虽然案件事实基本清楚,但他在悔罪表现上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我和他跟家属提出的辩护方案很直接:我们必须赶在开庭前,主动把赃款退了,并且预缴一部分罚金。这不是简单的花钱了事,这是在用最直接的方式告诉司法机关:我错了,我愿意承担责任,并且尽力弥补造成的损失。这种真金白银的行动,比任何口头上的道歉都有力。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有波折。我们本来计划在开庭前就跟承办检察官沟通好退赔事宜,但因为对方工作临时有调整,这条路没走通。这意味着,我们只能在开庭当天“临场发挥”,直接面对法官和出庭的检察官了。
为了抓住这最后的机会,开庭那天,我和团队里的另一位律师早早地赶到了法庭。我们没有在外面焦急地等待,而是直接走进去,旁听前面的一个庭审。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提前熟悉法官和检察官的庭审风格,更重要的,是为了创造一个宝贵的沟通时机。
庭审休息的间隙,我们立刻上前,简明扼要地跟法官和出庭检察官表达了我们的来意:王先生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家属已经准备好了款项,愿意全额退赃、并预缴罚金,恳请法庭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这次沟通非常关键,它让法官和检察官在开庭前就了解到了这个重要的情节变化。
最终,在庭审中,我们正式提交了退缴几万元赃款和预缴几万元罚金的凭证。法庭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认为王先生确有真诚的悔罪表现,最终当庭改判了缓刑。当事人出来后,家属给我们送来了锦旗,说实话,那一刻发自内心的认可,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肯定,也证明了我们当时的坚持是对的。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很多人在认罪认罚后拿到实刑建议就心灰意冷了,觉得大局已定。但从刑事拘留到一审判决,中间有很多可以努力的空间。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也面临类似困境,不确定下一步该做什么,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在当前阶段,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永远不要轻易放弃。法律程序虽然严谨,但也为真正悔过自新的人留下了争取宽大处理的可能。积极退赔、缴纳罚金,这些看似简单的动作,背后体现的是对法律的敬畏和改过的决心。在正确的时机,由专业的律师指导做出正确的选择,或许就能迎来不一样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