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境外回流人员的笔录里,我们经常能看到一句话:“我是被骗过去的。”这句话说起来简单,但在我们刑事律师眼中,它背后可能藏着一条通往罪轻甚至免罚的关键路径。但这条路,需要用扎实的证据来铺就,而不是仅凭一句话的辩解。
我完全理解,很多当事人身陷囹圄时,内心是极度委屈的。他们觉得自己也是受害者,从头到尾都是被蒙蔽、被胁迫的。但在司法机关看来,情况并非如此简单。面对一个庞大的境外犯罪集团,办案人员的初始视角,往往会把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都先视为犯罪嫌疑人。他们每天面对大量的案件,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很难仅凭当事人的口述就相信他是无辜的。这就像学骑自行车,你知道要往前看,但身体总是不由自主地会偏。办案人员的“职业本能”就是怀疑。所以,当事人“我是被迫的”这句话,如果没有任何证据支撑,在他们听来,更像是一种减轻罪责的托词,而不是一个值得采信的事实。
那么,怎么才能让办案机关相信你说的“被迫”是真的呢?关键在于构建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让事实自己说话。根据我们团队办理大量此类案件的经验,以下三个环节的证据至关重要。
第一步,证明“如何被骗”。你需要尽可能回忆并固定当初被骗出境的全部细节。比如,当初跟你联系的“人事”是怎么说的?对方承诺的高薪工作是什么?相关的聊天记录还在不在?购买机票的钱是谁付的?这些记录能清晰地勾勒出你是在一个虚假承诺的诱惑下才出境的。尤其是机票购买记录,如果是对方公司支付的,这就是一个非常有利的细节。
第二步,证明“如何反抗”。当你发现工作内容是诈骗后,有没有过反抗或不合作的表现?比如,因为业绩不达标或不愿参与,你是否遭受过侮辱、体罚,甚至被限制人身自由?有没有被要求赔偿公司的“损失”?这些情况,除了你自己在笔录中要详细说明,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可供核实的线索。比如,当时一起被关的同事,哪怕不知道全名,但能说出他的体貌特征、大概的籍贯。或者,管理你们的人有什么特点,这些细节都能帮助司法机关去核实你所说情况的真实性。
第三步,证明“如何脱身”。如果你是通过支付一笔不小的“赔付款”才得以脱身的,那么这部分证据就成了证明你“被迫”的闭环。你需要保留好所有的支付凭证、转账记录,以及与对方协商赔款金额的聊天记录、录音等。这些证据有力地说明了,你的离开不是自由的,而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与一个自愿的犯罪集团成员的行为模式是完全相反的。
当上述证据能够形成一条完整的链条时,案件就可能出现转机。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胁从犯”。
如果能成功被认定为胁从犯,加上你实际参与犯罪的时间很短,造成的危害不大,或者根本没有违法所得,那么通过律师的积极辩护,最终争取到一个不起诉的决定,是完全有可能的。不起诉,意味着案件到检察院阶段就终结了,不会进入法院审判,更不会留下任何刑事案底。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这无疑是最好的结果。
说实话,办了这么多年的案子,我心里很清楚,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黄金时间内走错了第一步,或者因为不懂而错过了保全关键证据的机会。很多证据,如果没有第一时间固定下来,后面就很难再找到了。
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这种情况,还不确定手头的材料是否有用,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在当前阶段,最关键的是什么,哪些证据需要立刻保全。
说到底,法律不强人所难。当一个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被胁迫做事,法律会给予相应的考量。但这种“考量”不是凭空而来的,它需要当事人和家属的努力,更需要专业的指引。每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聊天记录、一张不起眼的支付凭证,都可能成为改变案件走向的关键。保持冷静,积极应对,才是走出困境的第一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