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家属找到我,心急如焚地问我:“叶律师,我家人进去后说的那些话,能不能再改?” 这个问题背后,往往藏着一个让很多律师都深感无力的现实:在强奸案件中,口供一旦形成,后续翻案的难度远比想象的大得多。这并非危言耸听,这类案子的核心争议,不在于双方认不认识,不在于有没有发生性关系,而在于一个极其主观的问题:是否违背了女方的意志。
很多当事人面对公安机关的第一次询问时,心理防线是崩塌的。他们紧张、恐惧,思维混乱,只想尽快结束这种煎熬。于是,在笔录里,他可能模模糊糊地说:“她好像有点不情愿。” 民警接着问:“她有没有反抗?” 他可能回答:“她踢了我。” 再问到:“你有没有道歉?” 他想取得原谅,于是说:“是的,我觉得我做的不太对。” 就这样,一份看似平常的笔录,却可能成为他日后无法翻身的铁证。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这样的案子。当事人在里面,稀里糊涂就把关键细节给认了。等他出来后,或者家属请了律师介入,面对这份白纸黑字的笔录,再想去解释“我当时太紧张,没理解问题”,你觉得检察官或法官会相信吗?很难。因为笔录上写的清清楚楚,是你自己承认了“她有些不情愿”,是你自己说了“她踢了我”,是你自己表达了“我觉得做的不对”。这些词,在强奸罪的定性里,每一个都直指“违背意志”的核心。
这就是为什么我一再强调,在这类案件中,当事人的“冷静”比什么都重要。这绝不是教唆任何人去撒谎或者对抗警方,而是提醒大家,在事情还没完全弄清楚的时候,不要轻易下结论。你越是顺着公安的提问思路去走,越容易把自己逼进死胡同。因为这类案件的证据往往很敏感,也很难收集,很多时候就是“他说她说”的状态。一旦你的口供被自己搞砸了,后续就算请再厉害的律师,也很难撬动这个基础。
这些年我办过的这类案子里,有最终撤案的,也有争取到存疑不起诉的。回过头来看,能成功的,关键往往不在于我有多厉害,而在于我的当事人在最初面对公安机关时,没有胡乱说话。他没有夸大事实,也没有为了急于撇清关系而编造谎言,他只是如实陈述了过程,但坚决不承认那些自己没有做过、或者不确定的事。比如,他可以说“我们发生了关系”,但他不会说“她反抗了”或者“我强迫了她”。他把这些需要法律和证据来判断的结论,留给了专业的律师和后续的司法程序。
正是因为他的口供没有自陷于危险之中,我的介入才有真正的空间。我才能去拆解证据,去审视女方的陈述是否前后矛盾、是否逻辑自洽,去查看案发现场有没有其他客观证据能印证我的观点。如果连最基本的“口供”这一关都没守住,后面的所有辩护工作,都像是沙上建塔。
所以,碰到这类事情,最怕的不是事大,而是心乱。该说的,比如发生关系的事实,一定要说清楚;不该认的,比如“是否违背女方意愿”这种主观性极强、需要综合全案证据判断的问题,绝不能因为紧张就随便承认。第一时间找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看看有没有可能在14天或者37天的黄金期,争取到取保候审的机会。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太确定该怎么办,可以把情况先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需要关注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