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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团队:从犯、退赃、认罪认罚,为什么不起诉还是很难?

2026-05-02

有当事人问我,自己有稳定工作,是初犯、从犯,涉案金额不算特别高,也认罪认罚、全额退赃了,这种情况争取不起诉的希望大不大?很多人会觉得,条件都摆在这了,检察院应该会给机会吧?但现实往往比想象中复杂。

坦诚地说,不起诉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并不高。很多当事人把“从犯”、“认罪认罚”、“退赃”这些情节,等同于“不起诉”的保证书,这是个认知上的误区。这些情节当然重要,但它们更多是为争取“缓刑”打基础,而不是直接通向“不起诉”的直达车票。

不起诉的门槛,比你想象的高

不起诉,尤其是相对不起诉,往往需要特定的“环境因素”。比如,涉案的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或者年龄特别大的老年人,司法实践中对这些群体的处理往往会更倾向于教育和挽救。如果当事人是普通成年人,有稳定工作,虽然主观恶性小,但缺少这些“身份标签”,检察院在决定是否起诉时,考量的重点就会不同。

办案机关会综合评估犯罪的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再犯可能性。坦白说,一个成年人,即便情节较轻,但只要行为本身已经构成了犯罪,完全不起诉的可能性就会大打折扣。法院和检察院通常会优先考虑:是否能通过判处缓刑,来实现惩罚与教育的平衡。

缓刑才是更现实的出路

我处理过很多类似情况的案件,当事人通常会把希望全部押在“不起诉”上,因为听说不起诉就没有犯罪记录了。这种心情我非常理解。但从实际办案经验来看,对于有稳定工作、初犯、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的从犯,缓刑才是更常见的、也更具操作性的结果。

新的司法解释还强调了一个细节:要考察行为与上游犯罪的紧密联系。如果当事人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参与程度较深,或者行为对上游犯罪的完成起到了关键作用,即便只是从犯,也会影响不起诉的决定。

所以,当你已经满足了初犯、从犯、认罪认罚、退赃这些条件时,不要只盯着“不起诉”这一个目标。与其纠结于一个可能性较低的结果,不如把重心放在如何让法院确信:判处缓刑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这才是更有效率的辩护方向。

回到案件本身,还能做些什么?

说回这位当事人的情况。涉案金额到了一定规模,但获利很少,本质上就是一个被利用的工具人。这是辩护中需要重点强调的——作用小、获利少、参与度低。律师需要把这些事实转化成法律语言,向承办检察官和法官清晰传递:这个人不值得被判处实刑,也不需要浪费起诉资源。

但是,我也得说句实话。在杭州这样对经济犯罪打击力度较强的地区,即便条件再好,完全不起诉的案子确实不多。如果办案机关认为需要给一个教训,缓刑往往就是最好的结果。虽然有缓刑记录,但至少当事人不用失去工作,也不用真的去监狱服刑,这对一个家庭来说,已经是最重要的保障。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应对,可以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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