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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很多人以为购买信息金额小就没罪,这个误区代价很大

2026-05-01

很多家属在咨询时,最关心一个问题:人如果只是购买了个人信息,并没有转卖,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一些当事人看来,买几条信息“好像不算什么大事”,但在司法实践中,只要行为符合法定条件,就同样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今天,我想和你好好聊一聊这个容易被忽视的法律问题。

一个常见的理解偏差:只买不卖就没事?

我办理过一起案件,当事人从网上买了几万条业务数据,涉及大量潜在客户的联系方式。被调查后,他反复强调:“我就是想自己用用,没想过要去卖,这也算犯罪吗?”

这种心理我能理解。很多人觉得,只有“买进卖出”才算彻底踩了红线,而单方面购买信息只是“打打擦边球”。但法律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并不仅仅针对转售或获利行为。购买行为本身就是独立的违法行为。无论是为了招揽客户、精准营销,还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只要未经合法授权获取了他人信息,且数量或金额达到了法定标准,就具备了入罪的客观基础。

在办案中,关于“购买”这条线,往往并不需要证明当事人实际转卖或获利,只要能查实该信息确实来源于他人且不具有合法授权,结合当事人的主观目的,就基本可以认定。这个过程的核心,不在于信息最终被用来做了什么,而在于获取信息的方式本身已经违反了国家规定。

“数目不准”能成为抗辩理由吗?

很多家属抱着一丝希望来问:如果信息“条数”不确定,是不是就可以脱罪了?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先说一个办案逻辑。

在实践中,如果仅凭现有证据难以精确查清当事人到底购买了多少条信息,办案机关是否就束手无策了?当然不是。通常会通过几类辅助证据来综合认定:一是购买金额,只要能够证实当事人为获取信息支付了多少钱,结合每条信息的单价——比如一条信息只需要几分钱或几毛钱——那么客观上就会推定出大概的交易数量。二是交易行为本身的连贯性、持续性,比如当事人购买信息的时间跨度较长,涉及的信息类别很多,互相印证之下,即便具体数目有所出入,大方向的定罪标准也很难被推翻。

这并不是一件多么难以理解的事。存疑原则当然要适用,但“存疑”不等于“可以否认一切”。如果一个案件里,购买金额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远超基本的追诉标准,那么法院在量刑时,能够把确实不明确的数额部分做从宽处理,但并不会因为存在少量疑点就直接否认整个罪名的成立。

走到这一步,家属最应该做什么?

我反复跟家属说,案件一旦进入程序,最怕的不是案情本身复杂,而是家属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自己先慌了。有些家属到处找关系,试图通过非正规渠道去“捞人”;有些人回避矛盾,认为“拖着拖着就没事了”。这两种做法,往往都会把情况引向更被动的方向。

从时间上看,从被采取强制措施到审查起诉阶段,这个时间窗口非常关键。这段时间里,律师可以会见在押当事人,全面了解涉案的细节和事实,然后针对信息数量的认定、证据链的完整性、当事人主观认知的程度,逐一进行法律分析和预判。很多影响结果的节点,往往就是在当事人和家属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过去了。

我想强调一点: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表面看起来严重,而是当事人或家属在没有专业帮助的情况下,把最宝贵的辩护时机白白浪费在了焦虑和等待上。如果你现在心里还拿不准,不知道怎么判断当事人的处境,甚至不确定自己下一步该迈什么步子,不如先把你了解的情况和手里的文书发给我看看。我会帮你做一次大体的分析,告诉你当前最重要的事是什么。很多时候,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但前提是,我们要在正确的路上走起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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